新華社拉薩9月17日電(記者拉巴次仁、王軍)據西藏自治區林業廳介紹,5年來,西藏自治區共落實野生動物肇事損失補償資金達5988萬元,有效維護了受害群眾的利益。
據介紹,5年來西藏野生動物肇事損失補償資金覆蓋所有7地市,自治區財政部門承擔50%補償費用,各地區財政承擔30%,各縣財政承擔20%。
近年來,由於各級政府加大了高原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野牦牛、棕熊等各類珍稀野生動物的數量穩步上升,同時,野生動物擾民事件時有發生。
西藏阿裏地區森林公安局局長旦達介紹,阿裏每年棕熊“肇事”事件至少發生三四起,加上其它野生動物擾民,這種情況每年會發生近20起。“野生動物擾民事件頻發,但又要要求群眾保護野生動物,這是過去我們工作中最頭疼、最尷尬的事情,現在政府給老百姓的損失‘買單’,提高了當地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積極性。”旦達説。
為了保護野生動物“肇事”事件受害群眾的利益,2006年,西藏自治區政府頒布實施了《西藏自治區重點陸生野生動物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和財産損失補償暫行辦法》,政府對野牦牛、棕熊等國家和自治區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産損失,給予不同程度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