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 朱立毅)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1日公佈的《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家用汽車整車的三包有效期應不低於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
國家質檢總局擬於今年10月下旬舉行《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立法聽證會。根據已經公佈的徵求意見稿,家用汽車産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銷售商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車三包有效期,主要總成和系統質量擔保期,損耗件和其他零部件的質量擔保期。
根據這份徵求意見稿,整車三包有效期應不低於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主要總成和系統的質量擔保期應不低於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主要總成和系統是指:發動機、變速器、車身、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等。主要總成和系統包含的主要零部件名稱由製造商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徵求意見稿指出,損耗件及其他零部件的質量擔保期達不到整車三包有效期的,其所屬的總成或系統、零部件名稱和質量擔保期等三包條款由製造商明示在三包憑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