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3日電(記者王文帥、李延霞)中國保監會23日發佈《關於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初步提出了商業車險制度的改革方向。總體看來,徵求意見稿突出體現了改革的三大亮點,即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差別化産品開發機制、平穩漸進的改革進程,著力推動車險行業提高承保理賠服務水平。
解決車險熱點問題 充分保護消費者利益
針對近段時間車險市場“高保低賠”“代位求償”等熱點話題,徵求意見稿指出,保險公司和投保人應當按照市場公允價值協商確定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並協商約定保險金額,嚴格遵守《保險法》的有關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
此外,因第三者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保險公司不得通過放棄代位求償權的方式拒絕履行保險責任。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商業車險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務,是解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反映的熱點問題,更好地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合法權益,這是一切車險監管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為此,徵求意見稿指出,商業車險條款不得出現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不得出現排除投保人、被保險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條款。保險公司應當在投保單首頁增加“責任免除特別提示”並需投保人簽名確認,不得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無關的證明和資料。
差別化産品開發機制 鼓勵創新與嚴控風險相結合
徵求意見稿根據分類監管的理念,對不同的保險公司規定了差別化的車險産品開發機制。與風險水平相關的純損失率由行業統一制訂,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範圍內自主確定附加費用率,同時允許符合條件的公司根據自有數據自行確定條款費率。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認為,保險公司獨立開發商業車險條款費率並能穩健經營、持續發展的關鍵,在於保險公司具備必要的償付能力、産品開發能力、對創新業務的風險管理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為此,徵求意見稿設定了較嚴格的獨立開發條件,具體包括:經營商業車險業務3個完整會計年度以上、連續2個會計年度綜合成本率低於100%且償付能力充足率高於150%、上年度承保輛數達到30萬輛以上、相應的技術支撐與人才儲備,等等。
有關專家指出,這一方面將打破目前條款單一、費率一致的現狀,更好地滿足被保險人多樣化的保險需求,另一方面,為防止行業出現系統性風險,只有經營穩健、財務狀況良好的公司才能開發個性化産品。這種鼓勵創新與嚴控風險相結合的做法,有利於實現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改革過程平穩漸進 配套措施逐步完善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不斷推進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是保險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解決我國商業車險制度一些基礎性問題的重要途徑。需要從我國保險業實際出發,從社會關注的突出矛盾和關鍵問題入手,穩步實施,紮實推進,促進保險公司條款費率設計更加科學合理,承保理賠服務更加規範標準。
據悉,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後,保監會將在匯總整理的基礎上,對徵求意見稿進一步完善,隨後以正式通知的形式下發,並要求保險公司對現行主要商業車險條款進行梳理和修訂。
由於商業車險制度改革完善是一項複雜的系統性工程,保監會已要求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啟動對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的修訂工作,抓緊建立代位求償機制,制訂車險索賠單證標準和理賠時限標準,建立商業車險理賠爭議處理機制等,並提出改進商業車險承保理賠流程的配套服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