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1月3日電(記者 陸文軍)整治建築市場是今年上海一項重要的專項治理工作。記者從日前召開的上海市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大會上獲悉,上海市將進一步強化建設工程監理的職責,杜絕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隱患。
據介紹,自1988年國家試行工程監理制度以來,雖然發揮了很大作用,但目前存在著監理責任落實不到位、隊伍素質不高等問題,部分建設單位違法干預監理活動,壓低監理價格,拖延費用支付,部分監理單位忽視監理責任,總監理工程師現場到位率低,監理人員對質量和安全隱患監督不嚴,監理收費不規範,無序競爭和過度壓價現象嚴重。這些亂象不僅使監理的重要職能缺位,而且大大增加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隱患。
對此,上海立新規明確要求項目監理機構要從施工準備階段、工程材料、設備使用直至施工過程、竣工驗收實施全過程監管,監理收費標準則按照國家規定的上限執行。
上海建設交通委負責人介紹,上海市政府研究起草了有關《上海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要求從四個方面提升工程監理的監督職責。
首先,加強監理單位的現場質量安全監督責任,項目監理機構要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
其次,進一步發揮總監的作用,大型項目總監不能兼項。規定單體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工程、工程建安造價超過2億元的工程、保障性住宅工程和國家或者上海重大工程的總監,只能負責一項工程。
第三,實行監理報告制度,加強與監管部門的信息互通。規定工程監理如果發現質量和安全事故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改正或者停工,施工單位拒不執行的,監理應當立即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規範收費按照國家規定的上限執行,保障監理單位合理的經濟效益。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建設工程項目專戶中單獨列支監理費,杜絕低價競爭導致監理形同虛設。
據悉,目前上海有監理企業262家,監理從業人員3.2萬人左右,其中有5800多人取得了國家註冊監理工程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