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青島11月25日電(記者蘇萬明)記者從山東省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獲悉,青島近日開啟廉租房資格審核,承租人或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760元,將實行梯度退出機制。
山東省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總工程師徐志勇介紹,青島除了分配之初對廉租房嚴格審核把關之外,每年還要進行復核。近日,青島開始對上年度末市內四區已得到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採取入戶調查、實地核實、鄰里訪問與檔案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逐戶進行跟蹤復核,預計到12月底結束。
為了兼顧公平和穩定,既讓符合條件的家庭住上廉租房,又讓應退出廉租房的承租人穩定過渡,青島對廉租房承租人或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760元而不足1864元的,按照公租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如果連公租房標準也已超出,則按市場價收取租金。據介紹,從2011年4月份開始,青島將廉租房承租標準由人均610元/月上調到760元/月。
此外,在年度復核中,青島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也將被收回承租的廉租房,或者停止發放租賃補貼。比如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狀況,人均住房面積超出規定標準,擅自改變廉租住房房屋用途,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以及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住房租金等。
青島市同時公佈舉報電話,讓社會監督超出保障標準卻仍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
據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房管理處處長陸傑榮介紹,青島2008年至2010年共規劃建設9300余套廉租房,至今已配租3000余套,另外6000多套將隨著工程竣工逐漸組織開展配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