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4日電(記者 王思海)針對校車安全問題,北京市委教工委、北京市教委于11月中旬發出相關通知後,13日又聯合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區縣對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上下學乘車安全情況進行再次檢查,並建立校車安全臺賬,校車時速不允許超過60公里。
通知説,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要求,各區縣教育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校車管理力度,對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上下學乘車安全情況再次檢查,特別是學校自有校車的檢查,建立校車安全臺賬,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對於校車司機和隨管人員,要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的力度,提高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不超載、不超速,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
通知還要求學校對學生開展安全乘車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使學生自覺抵制黑車、超速車、超員車。同時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預案與措施,大霧、大雪等天氣校車停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