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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溫州市開始全面實施國家民辦教育綜合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27日 21時27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溫州12月27日電(記者 張和平)12月27日,溫州舉行“國家民辦教育綜合改革實施動員大會”,正泰集團、華順房地産公司等10家民營企業分別與北京外國語大學等簽訂10個民辦教育投資項目的協議及意向,共引民資30億元,這標誌著溫州民教綜合改革正式實施。

    經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批准,今年3月始,溫州市全面啟動國家民辦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前期工作。11月13日,溫州市正式出臺《關於實施國家民辦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加快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若干意見》,與涉及“分類登記管理”“法人財産權”“財務管理”等9個方面的具體政策細則(1+9)。

    這項國家級民辦教育綜合改革的創新思路是:按照公、民辦教育同屬於國家公益性事業的法律要求,在同等待遇的基礎上清理各種歧視性政策,破解民辦教育在師資、産權、稅費等政策方面的障礙,全面進行“制度重建”。其突破性改革舉措是,辦學體制不再將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學校體制“一鍋煮”,而是明確區分兩者性質,分類管理,分類運作。對非營利性全日制民辦學校按事業法人登記、管理,對營利性的全日制民辦學校按企業法人登記、管理。這改變了過去民辦學校待遇不公,既享受不到公辦學校享有的土地、稅費等優惠政策,又要按照企業標準去繳納相應的稅費的弊端。

    其他改革“亮點”主要有:對民辦教育提供信貸支持,允許教育信託投資。市財政每年對民辦教育獎補資金從50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事業型學校按行政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享有公辦學校同等的稅費政策,免徵學歷教育勞務所得的營業稅。企業型學校以有償出讓方式供地,收費項目和標準自主確定,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示後執行。民辦教師與公辦一視同仁,均按事業單位標準參加社會保險,享受與公辦教師同等的退休費。參照公辦學校教師績效工資標準,確定民辦教師工資指導線(最低標準)。建立公、民辦學校教師合理流動的互通制度等。

    溫州是浙江省的教育大市,各類學校在校生共有150多萬人,佔浙江省教育人口近五分之一。溫州又是我國民營經濟的先發地區,民辦教育在全國起步早、總量多。現有民辦學校1748所,在校生41.3萬人,佔全市在校生總數的27.3%,為溫州從2004年起普及十五年基礎教育作出了積極貢獻,其中基礎教育為財政減輕了近20億元教育經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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