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記者劉奕湛、羅沙)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7日再次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産促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規定依法利用廢物和從廢物中回收原料生産産品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草案規定,在依照國家規定設立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中,應當根據需要安排適當數額用於支持中小企業實施清潔生産。企業用於清潔生産審核和培訓的費用,可以列入企業經營成本。
此外,對從事清潔生産研究、示範和培訓,實施國家清潔生産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和自願節約資源、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協議中載明的技術改造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資金支持。
我國清潔生産促進法于2002年制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清潔生産促進法實施情況,2010年進行了執法檢查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提出適時修改清潔生産促進法,並明確了修改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