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記者 朱立毅)産品質量安全事關百姓切身利益。過去的一年,我國産品質量形勢如何?新的一年將採取哪些措施來提升産品質量水平?如何確保《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貫徹實施?就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
記者:去年以來,産品質量事故時有發生,一度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熱點。您如何評價目前我國的産品質量安全形勢?
支樹平:質量安全形勢總體在好轉,但保安全的任務仍很艱巨。去年質檢全系統查處的質量違法案件多達11.14萬件,其中食品事件就達3萬件。質量安全事件接連發生,數量頻次居高不下。更為嚴重的是,質量違法日趨規模化、網絡化、技術化,不法分子制假售假手段更加隱蔽。質量違法案件多發的態勢,嚴重挫傷了群眾消費信心,嚴重損害了社會消費環境。
還要引起注意的是,我國特種設備數量激增,設備老齡化現象普遍,電梯等特種設備事故故障及回收翻新報廢氣瓶等違法問題時有發生。
加大質量安全監管力度,徹底改變質量安全事件多發的現狀,讓老百姓放心消費、安全消費,真正感到質量安全少憂無憂,是我們必須解決的重大課題。
記者:面對較為嚴峻的産品質量安全形勢,為了確保産品質量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去年質檢系統採取了哪些切實的舉措,取得了怎樣的效果?
支樹平:在去年工作部署上,我們要求保安全做到“六個嚴格”,半年總結會又強調著重研究如何對質量安全風險防範在前,如何對質量安全工作從嚴監管,如何對質量安全事件科學處置3個問題,要求科學監管、嚴密監管,堅守安全底線。具體來説就是嚴格實施風險分析、嚴格實施準入制度、嚴格生産企業監管、嚴格監督抽查和檢驗檢疫、嚴格執法打假、嚴格處置突發事件。
記者:新的一年,在強化質量安全方面,有哪些新的打算和部署?
支樹平:質量安全始終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保安全始終是我們監管工作的重點和難點。2012年,我們將牢固樹立“保質量安全就是保民生”的理念,時刻把群眾的利益放在心上,切實加大保安全的力度。
首先,我們要加大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力度,下大力建立起以風險管理為中心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其次,全系統要認真總結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經驗,狠抓重點産品、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重點區域的整治工作。要整治重點産品,要對乳製品、酒類、肉製品、食品添加劑、有機産品等開展全國性綜合治理。要整治重點企業。借鑒乳製品生産許可重新審查的經驗,再選擇1至2個高風險食品,提高準入門檻,嚴格準入條件,堅決淘汰一批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要整治重點環節,嚴格落實質量控制、出廠檢驗、出口企業註冊備案、有機産品認證標誌備案等制度,確保問題産品可追溯。要整治重點區域,堅持“打、治、建”相結合,打擊嚴重質量違法行為,治理一般質量問題,規範區域産業健康發展。
再次,要加大質量安全監管和宣傳教育力度。要突出監管重點,推進分類監管,尤其要重視嚴打質量違法行為。在全系統組織開展“重點産品質量提升行動”、“質檢利劍行動”,繼續圍繞老百姓關心的食品、農資、建材、汽配、化粧品等,開展專項打假行動,嚴厲查處食品非法添加、假劣農資、假劣建材、黑心棉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探索建立質檢領域“雙打”長效機制,全面實施明察暗訪、掛牌督辦和稽查建議書等制度。同時,要加強質量安全宣傳教育,普及質量安全知識,不斷提高全社會的質量意識、安全意識和維權意識,形成打假治劣的整體合力。
記者:《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日前已由國務院印發。作為新一輪質量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如何保證其貫徹實施?
支樹平:建設質量強國要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行動。《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指出:“質量發展是興國之道、強國之策。”全社會都要以學習貫徹綱要為契機,進一步振奮精神,堅定信心,推動質量發展,建設質量強國。
廣大企業要發揮主體作用。企業是質量進步的生力軍,是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者。廣大企業要堅定不移地走質量強企之路,抓管理、創品牌,負責任、守誠信。要建立健全質量安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嚴格實行質量安全“一票否決”。要不斷創新質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質量管理。要加快技術創新,改善品種質量,提升産品檔次和服務水平,不斷增強核心競爭力,真正以質取勝,建設質量強企。
各級政府要發揮領導作用。各級政府要把質量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整體謀劃,統一部署,狠抓落實,為質量工作創造良好條件。要推動完善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質量安全責任體系,建立健全質量工作和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將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納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績效考核評價內容,不斷完善質量激勵機制,大力實施名牌發展戰略,努力實現質量提升與經濟發展並駕齊驅。
社會各界要發揮推動作用。全社會都要樹立“質量興衰,匹夫有責”的理念,主動參與質量建設,自覺維護質量安全,堅決抵制假冒偽劣,實現“人人關心質量,人人創造質量,人人享受質量”。希望新聞媒體加強對綱要的宣傳,加強對質量法律法規、質量知識、質量典型的報道,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曝光質量違法行為,監督監管部門工作,為質量工作創造良好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