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0日電(王敏、張筱璇)記者10日從2012年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實施推進計劃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正在進行的商標法修訂工作可望年底出臺框架。此次商標法修訂將著力於簡化和完善商標程序、加大對商標權的保護、為申請人提供更好的服務等。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呂志華介紹,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起草的商標法修訂稿已于2011年11月上報到國務院法制辦,並在社會上廣泛徵求了意見。法制辦表示,力爭在今年年底出臺一個相對完善的框架。
呂志華介紹,我國商標法曾于1993年和2001年分別進行了兩次修訂。商標法在2001年修訂後,一個商標行為可能會經兩級行政和兩級司法審理,耗費時間較長。此次修訂將簡化和完善相關程序,並對異議的資格和理由進行了一定的限制,規定只有在先權利人和利害關係人這兩種人可以提出相對的異議。同時,修訂加大了對商標權的保護力度,在修訂草案上增加了商標權的類型等。
呂志華説,此次修訂還參考和借鑒了各國經驗和做法。為了與國際相接軌,增加了單一顏色的註冊,但單一顏色註冊必須提供起到商標識別的證據;採取“一標多類”的申請方式,申請人只需一個報表,即可在幾個類別上申請同一個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