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 審計署20日發佈的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2011年度跟蹤審計結果顯示,有63個項目、26個施工單位、4個勘察設計單位、8個監理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規、勘察設計不到位等問題。
這些問題概括起來有以下七個主要方面:
——15個項目不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5個項目進度較慢,6個項目未經驗收就投入使用,4個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後仍未辦理土地審批手續。
——16個項目存在違反招投標規定程序,直接指定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商等問題;2個項目存在招投標不嚴格、不規範的問題;6個項目違規轉分包承包的工程。
——22個項目超標準超規模建設、未經批准改變建設內容、設計變更未辦理審批手續,13個項目存在財務核算不規範、投資控制不嚴的問題。
——26個項目施工單位存在借用資質承攬工程、不按合同規定配備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中存在不按規範操作、不按設計施工等問題,其中14個項目存在某些缺陷或隱患。
——4個設計單位存在未按設計規範要求設計,設計方案不週全、不細緻,致使4個重建項目存在工程缺陷的問題。
——8個監理單位存在對有關項目未按合同要求配備監理人員,或未按規定到場執行監理任務,或監理日誌記錄無監理人員簽字、監理資料不完整,以及個別監理單位違規收取施工單位補助等問題。
——重點跟蹤審計的5批560個項目中,截至2011年9月底,仍有118個項目尚未完工,有277個已完工項目未按規定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導致上述395個項目無法開展竣工決算審計;對55個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和133個項目進行工程結算審計發現,各項目均不同程度存在完成投資額不準確、多計工程款等問題,審計共核減工程價款4.77億元,佔送審金額的7.51%。
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底對第五批規劃總投資3231.44億元的13635個重建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隨著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主要任務基本完成,跟蹤審計工作也已基本結束。以前年度審計結果已分別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