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4月28日電(記者譚劍、鄒偉)近日,公安部統一部署嚴厲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抓獲1700余名犯罪嫌疑人,搗毀161個非法數據平臺,打掉611個非法調查“公司”。人們在拍手稱快之餘也應看到,如此嚴重的禍患絕非短時間形成,一兩次專項行動也無法斬草除根。
個人信息洩露的危害,需要引起社會各方高度重視。各地的案情顯示,花上幾塊錢至幾十塊錢,就可以成批買到手機號碼、汽車牌照、家庭住址等詳細的個人信息,甚至包括個人的興趣愛好、家庭成員、財産收入。隨之伴生的往往是騷擾電話、短信和垃圾電子郵件,甚至滋生出大量電信詐騙、敲詐勒索、綁架拘禁、暴力討債等犯罪活動,對公民的財産安全和人身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更令人憂慮的是,非法倒賣、提供和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已逐漸形成規模龐大、覆蓋全國的犯罪網絡。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僅靠公安機關打擊尚不是治本之策,必須找準問題的要害所在,在制度和法律上紮緊“籬笆”,為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提供堅實的保障。
嚴格公民個人信息管理,明確安全責任主體是當務之急。目前公民個人信息洩露,很多是電信、工商、醫療、銀行、民航等部門機構的“內鬼”所為。“內鬼”頻頻出現的背後,是相關單位責任的缺失和對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漠視。因此,能夠收集、查閱和管理公民個人信息的部門機構,必須加強問責和處罰力度,建立嚴密的監管體系和防範制度,築牢個人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一些不法分子之所以敢侵害公民個人信息,一個重要原因是相關法律尚不健全,違法犯罪的風險低而收益高。當前,世界上已有50多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保護個人信息的相關法律。在歐盟和加拿大,還設有數據保護監督專員和隱私專員辦公室,專門負責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和隱私安全。因此,必須加快立法步伐,讓個人隱私成為不可觸碰的紅線,讓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走上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