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5月10日電(記者王政)9日上午一大早,72歲的浙江蘭溪市黃店鎮社溪村村民何永喜像往常一樣,從“來料加工經紀人”那裏領了包裝袋回去,和老伴一起給這些包裝袋穿一根收口的絲帶,賺點加工費。借助“來料加工”,兩位獨居老人剛剛脫了貧,不過,新調整的浙江省扶貧標準,又讓何永喜和老伴再次享受扶貧政策的扶持。
記者從浙江省農辦獲悉,這個省將新的扶貧標準定為4600元(2010年不變價),是國家扶貧標準2300元(2010年不變價)的兩倍。據此估算,浙江將有約350萬人同何永喜一樣,重新變為“貧困人口”,他們佔該省農村戶籍人口的10.9%。
經過幾年扶貧開發和低收入人群的自身努力,浙江扶貧工作取得顯著成績。浙江省統計局監測調查數據顯示,2011年,該省63.4%的低收入農戶家庭人均純收入超過4000元,所有縣的農村“低保”標準全部提高到2500元以上。如果用國家扶貧標準2300元(2010年不變價)衡量,浙江已全部消除貧困人口。
不過,相對貧困在浙江依舊存在。“貧困是一個發展的概念,國家扶貧標準是一個絕對貧困的保障線,這個浙江已基本解決。”浙江省農辦副主任邵峰説,“但是任何一個社會都有收入處在金字塔底層的人群,即相對貧困,這是浙江未來的主要扶貧方向。”
為此,浙江綜合考慮,將新扶貧標準定為4600元(2010年不變價)。從相對比例看,這一標準佔2010年該省農民人均純收入的40.7%。浙江省農辦扶貧開發處處長張良表示,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扶貧標準一般佔相同群體社會成員平均收入的30%-50%,浙江定的標準正好在中間,同時,這一扶貧標準也與浙江農民人均收入連續27年位居全國省區之首的地位相適應。
邵峰表示,浙江新一輪扶貧開發的目標,就是要讓像何永喜一樣的低收入人群能夠享受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要達到這樣的目標,就需要將農業現代化、工業化、城鎮化結合起來,將扶貧開發融入“三化”同步發展之中。
儘管重新變為了“貧困人口”,但何永喜老人對儘快脫貧仍信心滿滿。“不説國家對我們老百姓的扶持,單説我們做‘來料加工’,只要勤快點,一天就能賺個幾十元錢。”何永喜説。通過多輪扶貧開發,浙江許多欠發達地區、低收入農戶逐漸由“輸血”發展向“造血”發展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