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6月26日電(記者 王博)6月26日是第25個國際禁毒日。記者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甘肅省法院系統審結1613件毒品犯罪案件,共判處犯罪分子1634人,其中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79人。
甘肅是毒品犯罪案件高發的省份之一。25日下午,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佈了一批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包括王建國、劉強先等人製造、販賣毒品案,馬永海、馬忠英販賣、運輸毒品案,馬有蘇等人販賣、運輸毒品案,邵紅傑販賣毒品案和劉力生販賣毒品案等。其中有的是甘肅首次對販賣、製造毒品嗎啡的罪犯判處死刑的案件,有的是販賣新類型合成毒品案件,有的是被告人利用郵寄等人貨分離手段販賣、運輸毒品的案件。
甘肅省高院副院長馬平介紹,近年來,毒品犯罪案件中,販賣、運輸毒品的案件仍佔絕大多數,且數量較大,“公斤級”毒品犯罪的案件屢見不鮮;毒品犯罪手段花樣翻新,利用郵寄、托運貨物夾帶的方式販賣、運輸毒品的犯罪案件增多,並更具隱蔽性;吸毒者以販養吸實施毒品犯罪的佔相當比例;毒品犯罪分子累犯、再犯較多,刑滿釋放後再犯的比例增大;毒品共同犯罪多以單線聯絡,人、毒分離,毒、款分離,手段隱秘,偵破難度增大;為實施毒品犯罪而牽連涉財、涉暴力的案件有所增加。
馬平表示,甘肅省法院系統將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的高壓態勢,繼續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量刑時,對職業毒販、主犯、累犯、再犯等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以及作案次數多、毒品犯罪數量大、誘使多人吸毒,尤其是誘使未成年人吸毒等罪行嚴重、社會危害大的毒品犯罪,依法從重懲處,符合判處死刑條件的,依法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