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8月10日電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9日在台北舉行兩會領導人第八次會談,會談後簽署了協商已久的《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和《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10日出版的香港和澳門報章紛紛就此發表社評或評論文章。輿論普遍認為,兩項協議的簽訂是兩岸經濟合作進一步深化的里程碑。
香港《文匯報》10日發表社評《兩岸簽署投保協議具重要意義》指出,作為ECFA的後續協議之一,兩岸投保協議的商談卻非一帆風順,由醞釀、協商至今曆時近2年。原因在於投保協議中的部分內容已超過一般投保協議範疇,涉及兩岸在商貿往來上的制度性安排,加大了商談的難度。
社評認為,這次投保協議的簽署反映兩岸在制度化協商上正踏著積極而穩定的步伐前行,ECFA等商貿協議的成果也在不斷積累,各項制度化安排正在相繼建立,兩岸民眾都切身感受到協議的好處,顯現兩岸關係不斷向前的良好態勢,對於兩岸關係有著行穩致遠、再創新局的重要意義。
《澳門日報》發表社論表示,這次陳江會是在兩岸關係實現承前啟後、再次迎來新的發展機遇之際舉行的,兩項協議的簽訂是兩岸經濟合作進一步深化的里程碑,對於鞏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持續開創互利雙贏新局面具有標誌性意義。
社論稱,這次陳江會及簽署的兩項協議,為ECFA後續協商打下更堅實的基礎,在新的基礎上,只要兩岸繼續秉持擱置爭議、循序漸進、務實協商、追求雙贏的精神,一定可以攜手開創兩岸永續的經濟合作。同時,有了這方面的實踐經驗,兩岸建立合作機制的領域,可以從經濟交流擴大到科技、文化、教育等領域,使兩岸的和平發展道路越走越寬。
澳門《新華澳報》也發表文章《互釋誠意促成具兩岸特色保障投資協議》,稱兩項協議的簽訂為兩岸談判進入“深水區”後,如何互諒互讓,由淺入深,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示範。
文章稱,只要雙方能繼續秉持誠意和善意,互諒互讓,不要節外生枝,提出一些與現行法律不符的訴求,就一定能夠克服某些障礙,達成更多的既符合國際慣例,又具有兩岸特色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