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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眾權益得到維護--十六大以來信訪工作綜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30日 07時20分   來源:人民日報

    黨的十六大以來的十年,對於信訪工作來説,是為黨分憂、為民解難的十年,是科學發展、創新發展的十年,是書寫精彩、創造輝煌的十年。

    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信訪工作,不斷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信訪工作,建立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暢通和拓寬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從2005年開始,連續7年保持信訪總量、集體上訪、重信重訪、非正常上訪數量下降和信訪秩序明顯好轉的總體態勢。

    健全體制機制,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大格局基本形成

    轉型發展期也是矛盾凸顯期。從1992年起,全國信訪總量開始連續12年攀升,2004年達到歷史峰值。

    中央聯席會議多次召開全體會、專題會和全國電視電話會研究部署信訪工作。十年來,各地各部門不斷改進和創新工作方法,形成了一系列信訪工作新機制。

    積極探索用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大力推廣河南、山東等地經驗,截至目前,已有29個省(區、市)的213個市(地、州)、1500多個縣(市、區)開展用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試點,各級幹部把信訪群眾當家人、把群眾來信當家書、把群眾反映問題當家事、把信訪工作當家業,推動信訪工作從源頭做、全過程做、靠大家做。

    全力推進領導幹部接訪下訪。2011年,全國縣級以上領導幹部接待群眾來訪達337.2萬人次,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全面推廣聯合接訪。截至目前,已有26個省(區、市)、270個市(地、州)和2300多個縣(市、區)建立了“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聯合接訪機制,使很多信訪問題由“中轉”變成了“終點”。

    完善制度體系,信訪工作法制化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十年來,中央始終把信訪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擺上突出位置。

    2005年1月10日,頒布新修訂的《信訪條例》,為依法按政策處理群眾信訪訴求提供了基本遵循。

    2007年3月,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定位、體制、機制等重大問題。

    2008年,頒布《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適用〈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就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問題作出專門規定。

    2009年,中辦、國辦轉發中央聯席會議關於領導幹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中央和國家機關定期組織幹部下訪、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見等3個文件。對纏訪、鬧訪等行為依法處置工作作出規定,糾正了一些信訪人信“訪”不信“法”、信“鬧”不信“理”的錯誤認識和行為。

    各地各部門按照中央總體部署,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法規、制度2000多件,初步形成了覆蓋各個方面、規範各個環節的信訪工作法規制度體系。

    全力推動“事要解決”,群眾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十年來,各地各部門從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努力做到問題樁樁有人管、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以“事要解決”的實際效果檢驗了信訪工作的成效。

    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各級信訪部門普遍公開了信訪工作機構地址、通信辦法、接待時間,改善了來訪接待的場所和條件;設立國家投訴受理中心,分專題受理網上投訴;實行綠色郵政、視頻接訪、網上信訪、專線電話、信訪代理等做法,形成了信、訪、網、電四位一體的訴求表達渠道。

    及時就地解決初信初訪。各地各部門認真落實首問首辦責任制,堅持第一時間、第一地點把問題解決到位。新發生信訪問題的積累率不超過5%。

    著力化解信訪積案。緊緊抓住農村土地徵用、城鎮房屋拆遷、國有企業改制方面信訪突出問題,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成批化解。深入開展重信重訪專項治理、信訪積案化解攻堅活動,依法做好信訪事項終結工作,化解了一大批久拖不決的“釘子案”、“骨頭案”、“無頭案”。

    妥善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各級信訪部門認真收集、整理、分析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提出落實、完善相關政策的意見建議。根據群眾信訪反映出來的突出問題,中央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政策攻關,研究出臺或完善了一系列相關政策措施,從政策層面推動了相關信訪問題成批解決。

    夯實基層基礎,預防和化解矛盾的能力明顯增強

    十年來,各地各部門始終堅持“人往基層走、力往基層使、錢往基層用”,確保基層有條件、有能力排解群眾之難、辦好群眾之事,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全面深入。中央連續7年部署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各地通過建立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組成排查化解小分隊等,及時就地解決問題。從全國情況看,排查出的各類突出矛盾糾紛絕大多數得到有效化解。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形成制度。2012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各地各部門認真落實,做到凡是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涉及面廣、容易引發不穩定因素或信訪突出問題的重大工程項目和重要決策事項,事前都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絕大多數群眾不支持、不贊成的,暫緩出臺或停止執行。

    縣級信訪工作日益加強。通過組織開展縣委書記大接訪、機關幹部大下訪和部門聯合接訪等方式,進一步壓實縣級責任,完善縣級工作機制,提高基層預防和妥善處理信訪問題的能力,涌現浙江浦江領導幹部接訪、山東陵縣“把信訪大廳建在縣委大院”、河南澠池信訪評估等一批先進典型經驗。

    基層信訪工作力量不斷強化。2012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對充實基層信訪工作力量等提出明確要求。3.1萬名優秀幹部被選派到信訪部門鍛鍊,全國縣級以上信訪局長接受大規模輪訓,信訪幹部的整體素質明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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