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 教育部、財政部5日發出通知稱,力爭到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地區的學校食堂建設,到2015年前基本完成中西部和東部困難省份其他地區學校食堂建設。
通知指出,中央財政專門安排補助資金,重點支持國家試點地區學校食堂建設。但是,目前部分地方對學校食堂建設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規劃編制工作滯後、質量不高;未按要求將中央補助資金重點用於國家試點地區食堂建設;地方建設資金落實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影響了營養改善計劃的順利實施。
針對當前食堂建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通知指出,中央補助資金重點支持699個國家試點縣(含新疆生産建設兵團19個團場),適當兼顧其他地區。各地對食堂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年度建設項目需報教育部、財政部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凡因規劃編報不及時、不合理、不真實,以及地方配套資金未落實等原因造成未及時通過審核的省份,中央暫不安排資金或調減相關專項資金。
通知強調,學校食堂建設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達到國家抗震設防標準,並滿足功能使用和綜合防災要求。嚴禁搞超標準、豪華建設。
通知還要求要嚴格項目管理,確保建設質量。學校食堂建設要實行國家重點督查、省市定期巡查、縣級經常自查的監督檢查機制。教育部、財政部將組織進行全面檢查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中央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