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1日電(記者吳雨、李文卉)中國保監會21日發佈消息稱,對保險專業代理、經紀、公估三類機構發佈了基本服務標準,要求各機構遵守“最低服務水平”,其中明確提出,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需充分考慮客戶實際需要及經濟能力,推薦保險産品。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發佈的三個基本服務標準,體現保險仲介機構提供服務起碼應有的內容,沒有做到就意味著消費者權益可能受損,所以是行業內所有機構必須遵守的最低服務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強制性。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基本服務標準》規定,代理機構在了解客戶風險狀況與保險需求基礎上,充分考慮其實際需要及經濟能力,推薦保險産品;在客戶簽署保險合同前,應詳細解釋説明保障範圍、免責條款、退保及其他費用扣除等保險合同及保險産品的基本內容。
另外,《保險經紀機構基本服務標準》和《保險公估機構基本服務標準》也對相關機構提出以客戶利益最大化為服務宗旨、誠實信用、專業勝任、客觀公正、勤勉盡責等要求,並對各流程、各環節的服務要求進行了細化。
保監會要求,各仲介機構對照基本服務標準制定內部操作規範,並鼓勵保險仲介行業組織和保險仲介機構制定要求更高、業務範圍更廣泛、業務流程更細緻的行業標準和公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