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 教育部網站消息,中職學校和企業要共同對實習學生開展德育工作,健全行業企業、用人單位、學生家長等第三方深度參與的德育評價機制。教育部日前在《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大綱(修訂)(徵求意見稿)》中提出了此項要求。
大綱提出,德育工作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情況;德育課開設情況及課程教學育人工作開展情況;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黨團工作和學生會工作情況;社會實踐開展情況;校園文化建設情況;規章制度建設情況;學校德育的總體效果等。
大綱要求,學校實施大綱的情況應作為考核校長和學校工作的重要依據。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科學的德育工作評價指標體系,定期對學校德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