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4月16日電(記者 楊玉華、張紫赟)每桌幾千元甚至幾萬元的最低消費標準,浪費率達三成左右。記者調查發現,餐飲行業的最低消費門檻已經成為吃喝浪費的重要推手,破除這一餐飲潛規則迫在眉睫。
“七個人用餐一般是小包間,但例行的涼菜就要八個,其實每盤菜只吃那麼幾口,真浪費。若是好點的宴會招待更浪費了,吃不完的海鮮成盤倒掉,讓人十分心痛。”在單位做接待工作的小劉對於餐飲業的最低消費表示很無奈,在他看來,雖然現在要求厲行節約,但餐飲業的最低消費門檻往往擋住了節約之路。
記者在合肥市餐飲行業調查發現,最低消費已成為餐飲行業尤其是高檔餐飲圈內的潛規則。合肥市一高檔餐飲企業的銷售負責人金經理告訴記者,目前餐飲業的消費門檻主要有三種,最低消費型、桌餐定價型、人均最低消費型。其中1500元的最低消費屬於中檔餐廳,高檔餐廳及會所的最低消費在5000元至數萬元不等,還要加收15%的服務費。
國際餐飲協會安徽分會常務副會長鄒磊告訴記者,目前全國的酒店大約有四成設立了最低消費門檻,尤其是大城市,高標準的最低消費很多,浪費非常驚人。“一般浪費率在三成左右。比如1000元標準的餐桌消費門檻,其中350元左右的菜是吃不掉,最後被浪費的。”
中國消費者協會此前公佈的2012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顯示,一些餐飲經營者通過最低包間費、人均最低消費等營銷手法,使得消費者的消費需求虛高,一定程度上造就了餐桌浪費。
鄒磊告訴記者,不少高檔酒店都有穩定的客源,比如與政府、企業簽訂合作協議等,正是靠著這些穩定的消費群體,酒店把裝修費用、服務費用都算在最低消費裏,通過定價不菲的最低消費賺錢。有的酒店甚至為了顯示高檔,故意設立高標準的最低消費來吸引客源。
“最低消費助長了盲目攀比的消費風氣,部分高檔酒店的最低消費就是針對公款消費而設立的。”安徽省消費者協會宣傳部主任張路明説。
消費維權專家和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餐飲行業的最低消費實際上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因此對於最低消費這一餐飲業的“霸王條款”,消費者有權不去遵循。
張路明等人分析認為,打破最低消費門檻的難點正在於逐利的企業自律性不夠,及消費者的“面子”心理。若要改變餐飲業“霸王條款”的現狀,要從樹立企業責任感、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兩方面兼顧做起。消費者應當有“吃飽、吃好、吃不完帶著走”的意識,餐飲業也應該樹立為大眾服務的理念,當好合理點菜、營養配餐的顧問。比如對消費者點菜數額進行限制,對經營者的利潤設立標準,真正從理念上、行動上都做到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為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