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日電(記者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2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嚴肅查辦環境污染背後的職務犯罪,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監管失職等問題,切實加大查辦不依法履行環境監管職責導致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以及利用職權侵害民生民利、毀壞生態環境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職務犯罪案件的力度。
曹建明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加大對環境污染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準確把握、嚴格執行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加強與公安機關等部門在打擊犯罪上的協作配合,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機制,加大對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的立案監督力度,依法對相關犯罪進行追究,努力形成對環境污染犯罪的有力震懾。
曹建明指出,要根據修改後民訴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環境污染相關民事訴訟的法律監督,依法履行督促起訴、支持起訴等職能,切實將環境污染對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的損害降低到最低。要加強預防,從中查找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積極向黨委政府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強化管理、消除隱患、預防犯罪和建章立制的檢察建議,不斷增強全社會的環境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