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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縣級以上政府全面公開預決算及"三公"經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21日 16時36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記者 韓潔、高立)記者21日獲悉,財政部日前發文明確,2015年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縣級以上政府應向社會全面公開財政及部門預決算,並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此舉旨在落實國務院重要部署,做好預決算公開工作,促進預算制度管理改革。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曾發文提出,2013年各省級政府要全面公開省本級“三公”經費,爭取2015年之前實現全國市縣級政府“三公”經費全面公開。

    此次財政部發佈的《關於推進省以下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在全面公開省級預決算及“三公”經費的基礎上,對2013年推動省以下預決算公開工作做出部署。

    根據通知,各省應于2015年之前在省內所有縣級以上政府開展包括財政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市(縣)級匯總“三公”經費預決算等方面在內的公開工作。

    其中,2013年各省應至少選擇20%的地市級和縣級地區開展“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工作,2014年所選地區應至少達到省內同級政府數量的50%。通知要求,原則上縣級地區應從所選地市級地區中優先選取,有條件的省可擴大選取地區範圍。

    財政部預算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各地公開的主體為負責編制預決算信息的單位或部門。各級財政部門是本級財政預決算、匯總“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的主體;各部門是本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的主體。公開內容主要包括本級財政預決算、本級部門預決算以及“三公”經費預決算。

    通知強調,“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單位範圍包括向同級財政部門編報部門預算的部門及其所屬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等。除涉及國家安全等特殊部門外,各公開地區和部門原則上都應向社會公開本地區匯總“三公”經費預決算,以及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情況,各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應分別隨同部門預決算一併公開。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省內開展相關工作的時間應保持一致,每年集中時間將財政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匯總“三公”經費預決算等內容向社會公開,原則上應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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