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2日電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12日對外通報一起涉及煙花爆竹重大刑事案件的偵破情況,並要求各地嚴肅查處各類涉及煙花爆竹的非法違法行為。
安全監管總局發佈的這份通報指出,根據公安部的通報,2013年4月22日,河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在京港澳高速公路豫冀收費站查獲一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車輛,當場查獲煙花爆竹1045箱,抓獲河北邯鄲籍犯罪嫌疑人2名。
經查明,當場抓獲的2名犯罪嫌疑人均不具備危險貨物運輸資格,自2013年2月以來,使用1輛無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車輛,先後3次從陜西省蒲城縣鮑寨煙花有限公司向河北省任縣祥合煙花爆竹專營公司、寧晉縣合興煙花爆竹銷售公司、邢臺縣宏生煙花爆竹有限公司運送煙花爆竹;陜西省蒲城縣鮑寨煙花有限公司生産、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超標煙花爆竹,未按規定對煙花爆竹粘貼標識和流向登記,向未取得運輸許可的非危險運輸車輛發運煙花爆竹;河北省任縣祥合煙花爆竹專營公司、寧晉縣合興煙花爆竹銷售公司、邢臺縣宏生煙花爆竹有限公司3家企業採購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超標煙花爆竹,與陜西省蒲城縣鮑寨煙花有限公司簽訂的煙花爆竹買賣合同未明確採購産品的類別、級別和數量。
目前,2名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蒲城縣鮑寨煙花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已由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安全監管總局指出,此案件發生在河南省三門峽市“2·1”重大煙花爆竹運輸爆炸事故後,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反映出當前部分煙花爆竹企業法律意識淡薄、違法違規問題突出,也暴露出個別地區存在監管不到位、執法不嚴等問題。
安全監管總局要求,各地要嚴格規範煙花爆竹生産、經營行為,切實強化煙花爆竹流通過程安全管理,嚴肅查處各類涉及煙花爆竹的非法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