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記者 顧瑞珍、余曉潔)環境保護法修訂案草案21日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進行三審。修訂案草案規定,擬擴大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範圍。
二審後,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受到較多關注。有些常委會委員、部門和社會公眾提出,環境公益訴訟主體範圍較窄,建議擴大訴訟主體範圍。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考慮到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是一項新制度,宜積極穩妥地推進;確定環境公益訴訟主體範圍也需要考慮訴訟主體的專業能力、社會信譽等因素,防止濫訴。
據此,三審的修訂案草案規定,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依法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信譽良好的全國性社會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