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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通知:天然氣迎峰度冬要優先保障民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1月06日 12時09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6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發佈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和地區在2013年天然氣迎峰度冬工作中,多渠道籌措資源,增加市場供應,確定優先用氣和限制用氣的次序,並優先保障民生用氣。

    發展改革委表示,今冬明春我國的天然氣供需形勢嚴峻。在保障天然氣供給方面,天然氣生産企業要保持在産氣田高負荷生産,並盡可能增加進口,減輕企業自用,增加外供天然氣商品量。同時,要盡力增加儲氣,緩解用氣高峰的供應壓力。對今年冬天能發揮作用的儲氣庫,儘量在用氣高峰前增加注氣;各地要出臺一些臨時性優惠政策,支持城市燃氣經營企業及大用戶利用儲罐等設施增加儲氣,提高調峰能力。

    發展改革委在通知中還要求落實氣源合同,有序實施“煤改氣”項目。堅持“先規劃、先合同、再發展”的原則,把供氣合同作為發展用戶與保障供需平衡的首要條件。各地要增加天然氣供應,必須首先與供氣企業簽訂增供合同或協議以落實氣源。供需雙方要規範約定供應總量、峰谷期供應量以及可中斷用戶的中斷時間等,確保用氣總量與峰值可預、可控。

    發展改革委還鼓勵各地根據自身條件,利用購買進口液化氣等方式,調劑用好液化天然氣資源,保障應急需要。

    為優先保障民生用氣,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提前制定有序用氣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優先用氣和限制用氣的次序,壓減發電用氣及其它非居民用氣,確保民生用氣。同時,推廣控制公共場所室溫、節假日低溫運行等有效措施,適度減少用氣。

    為發揮價格杠桿的市場調節作用,有效緩解供應壓力,發展改革委要求用氣峰谷差大的地區抓緊研究推行季節性差價、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價格政策,開展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試點,促進移峰填谷,引導合理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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