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被告人侯福才在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聽取判決。當日,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侯福才受賄及鉅額財産來源不明一案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侯福才被以受賄罪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侯福才曾任陜西省渭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管理科科長,其在6年內受賄2191.9萬餘元,另有3384.3萬餘元鉅額財産來源不明一案是陜西貪腐職位最低、涉案數額最大的案件。新華社記者 李一博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