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4日電(記者 陳菲)為進一步強化檢察人員紀律作風建設,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發佈《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並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嚴格遵照執行,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
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即:一、嚴禁接受案(事)件當事人及其委託人的吃請、財物或者安排的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二、嚴禁到私人會所、夜總會及其他存在營利性陪侍活動的場所參與吃喝玩樂等奢靡、不健康活動;三、嚴禁借婚喪嫁娶、子女升學就業等事宜大操大辦;四、嚴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由本人或親屬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報銷;五、嚴禁用公款吃喝、送禮、旅遊及支付非公務活動費用;六、嚴禁公車私用、警車他用,違規將公車、警車停放在餐飲、休閒娛樂場所及旅遊景區;七、嚴禁參與賭博、色情性質的活動;八、嚴禁耍特權、逞霸道及其他與檢察人員身份不符的言行。
據悉,最高檢2013年9月已在12309舉報網站開設“舉報檢察幹警違法違紀”專區。登錄12309舉報網站,點擊首頁上的“我要舉報”按鈕,進入“舉報須知”頁面,直接點擊“舉報檢察幹警違法違紀”,就可以進入舉報案卡填寫舉報內容。舉報中心對舉報內容進行審查後,將屬於檢察幹警違法違紀的舉報線索移送檢察院紀檢監察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在規定期限內將處理情況回復舉報中心,以便答覆舉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