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研究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産監管工作
審議並原則通過《中國殘疾人事業
“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2010)》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國資委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産監管工作的彙報,審議並原則通過《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2010年)》。
會議認為,近幾年來,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力度加大,國有大型企業股份制改革不斷推進,國有經濟的整體素質和競爭力進一步增強;企業改制和産權轉讓逐步規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不斷完善,監管基礎工作和監管力度加強,在實踐中探索和積累了一些好的經驗,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經濟效益明顯。
會議指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仍然是當前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完善和加強國有資産監管工作,對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有著重要作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要著力做好以下重點工作:(一)優化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繼續推動國有資本向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與關鍵領域集中,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的機制,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骨幹帶動作用。(二)建立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繼續推進股份制改革,著力完善産權結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激勵約束機制,推進企業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三)加大壟斷行業改革力度,放寬市場準入,推進市場主體和産權多元化,提高市場競爭和抗禦風險能力。(四)切實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和産權轉讓行為,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五)依法完善國有資産監管體系。國有資産監管機構要認真履行出資人職責,加強國有資産監管,規範監管方式,充分發揮監事會的作用。(六)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法制建設,建立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授權經營制度,建立科學的業績考核體系和國有資産重大損失責任追究制度,積極探索國有資産監管和經營的有效形式。
會議審議通過並決定由國務院批轉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會議指出,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五”計劃綱要實施5年來,殘疾人事業取得了明顯成績,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更加和諧,殘疾人狀況得到改善,殘疾人事業的國際影響日益擴大。會議要求,“十一五”期間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著力推進殘疾人事業的發展。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推進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社會化康復服務體系,實施康復救助工程,使更多的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二是切實保障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完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級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互銜接的殘疾人特殊教育體系,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保障符合國家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接受高級中等以上教育。三是切實做好殘疾人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全面落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策,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興辦福利企業,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政策,擴大殘疾人社會保險覆蓋面。四是做好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加大扶貧力度,使1000萬農村貧困殘疾人基本解決溫飽,並穩定提高經濟收入。五是豐富和活躍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加強殘疾人事業的法制建設及無障礙環境建設,完善綜合服務設施,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六是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充分開發社會資源,倡導和鼓勵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和參與殘疾人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