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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全體會議任命崔世安為澳門第三任行政長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10日 11時28分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全體會議
決定任命崔世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

 

    8月1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全體會議,決定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任期自2009年12月20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止。這是溫家寶總理簽署了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558號令。新華社記者 饒愛民 攝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全體會議,決定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任期自2009年12月20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止。

    會議審議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選舉崔世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的報告,聽取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廖暉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産生過程的彙報。

    溫家寶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他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崔世安先生高票當選,充分表明了崔世安先生得到了澳門各界人士的廣泛認同和支持。

    溫家寶説,自澳門回歸祖國以來,崔世安先生一直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是澳門特區管治團隊的重要成員,始終堅定支持、配合行政長官何厚鏵先生依法施政,在其負責的工作領域內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積累了較為豐富的行政管理經驗和組織領導能力。由崔世安先生擔任第三任行政長官,符合澳門各界人士的意願,有利於新一屆特區政府依法有效施政,也有利於保持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溫家寶表示,相信崔世安先生在未來5年的任期內,一定會帶領澳門特區政府和澳門各界人士再接再厲,努力開創澳門繁榮穩定和發展的新局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國務院全體會議決定任命崔世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溫家寶總理當即簽署了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558號令。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回良玉、張德江、王岐山,國務委員劉延東、梁光烈、馬凱、孟建柱、戴秉國以及國務院全體會議其他組成人員出席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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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崔世安

    崔世安,1957年1月出生於澳門,少時就讀于澳門嶺南中學,後赴美留學,獲得美國加州州立大學城市衛生管理系優等學士,之後又獲得美國俄克拉何馬州大學醫務管理學碩士及公共衛生博士學位。

    從美國學成歸來後,崔世安主要從事醫療等專業,也開始涉足教育、慈善、青年等社會事務,曾任鏡平學校校長長達9年。

    1992年,崔世安高票當選澳葡第五屆澳門直選立法會議員,並曾為澳門多個社會團體服務。

    1999年澳門回歸祖國前夕,他以非公務人員的身份,獲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提名、被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澳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2004年12月4日再被任命為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第二任司長。

    澳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轄下有教育、衛生、社會工作、文化、旅遊、體育、青年等職能部門。

    崔世安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期間,主持了澳門教育、醫療的改革;推進澳門實施15年義務教育;統領跨部門應對非典、流感等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主持了澳門歷史城區申報世界遺産及舉辦東亞運動會等工作。

    2008年“5.12地震”發生後,崔世安擔任了澳門特區政府支援四川重建小組組長。

    2009年7月26日當選為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候任人。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對崔世安為特區發展所作出的貢獻予以充分肯定,稱他以國家和澳門居民利益為念,工作卓有成效。

崔世安當選為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

   新華社澳門7月26日電(記者何自力)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26日上午10時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崔世安以282票當選為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

    297名來自社會各界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委員參加投票選舉。經過1個多小時的投票和點票,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朱健宣佈,崔世安獲得282票,超過全體選委人數的半數當選。 詳細>>>

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將於7月26日舉行

    新華社澳門7月25日電(記者 何自力)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將於7月26日10時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國際會議中心舉行。300名來自社會各界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委員將代表全體澳門市民選出新一任行政長官候任人。

    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7月6日發佈公告,確定前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為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由3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以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出。  詳細>>>

澳門第三任行政長官候選人崔世安發表參選政綱

    新華社澳門7月11日電(記者 張家偉 程茗薈)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候選人崔世安11日在政綱宣講和答問大會上發表題為《傳承創新 共建和諧》的參選政綱,強調“以民為本”的核心理念,並在此基礎上推進澳門特區的社會和諧與經濟可持續發展。

    按照特區相關法律規定,行政長官候選人可在7月11日至24日期間開展競選活動。崔世安當天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舉行的政綱宣講和答問大會上闡述了他的參選政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出席了大會,並就崔世安的政綱向他提出各自的問題。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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