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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健全養老保障服務體系 弘揚尊老傳統美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28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回良玉在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上強調
加快建立健全養老保障和服務體系
大力弘揚尊老敬老助老的傳統美德

    1月28日,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在北京召開全體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主任回良玉出席會議並講話。新華社記者 饒愛民 攝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28日在京召開全體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主任回良玉在會上強調,老齡問題關係國計民生和國家長治久安,是我國改革發展中不容忽視的全局性、戰略性問題。要深刻認識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嚴峻形勢,堅持“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基本方針,加快建立健全養老保障和養老服務體系,大力弘揚尊老敬老助老的傳統美德,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老年人的根本利益。

    回良玉説,2009年老齡工作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取得了顯著成績,認識不斷深化、制度不斷完善、服務不斷拓展、內容不斷豐富。各級黨委和政府、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老齡工作,國家啟動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農村老年人“老有所養”開始有了制度性保障,全國養老服務機構和床位大幅增加,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全社會更加關注老齡事業,加快老齡事業發展的環境進一步改善。

    回良玉指出,截至2009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經達到1.67億,佔全國總人口的12.5%,並且呈現出加快增長的趨勢,高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空巢老人數量龐大。同時,我國人口老齡化是在經濟尚不發達的情況下到來的,是典型的“未富先老”;面對人口老齡化的嚴峻形勢,我們的應對準備還不足,工作中還有一些迫切需要加強的環節。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我國人口老齡化形勢的嚴峻性、老齡問題的特殊性和加強老齡工作的緊迫性,堅持把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權利作為老齡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基本方針,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的基本原則,促進城鄉老齡事業的協調發展,努力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目標。

    回良玉要求,2010年要重點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要抓緊搞好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研究,為科學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提供依據。二要制定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中長期發展目標任務,合理確定重大項目和重點措施。三要建立健全養老保障體系、養老服務體系和老齡工作體系。要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障制度,擴大保障和救助覆蓋範圍,提高保障水平,著力解決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要繼續堅持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家政服務和社區服務,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環境,為居家養老提供支持。要加大對養老服務設施的投入力度、對養老服務業的扶持力度,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機構。要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規範,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管力度。要進一步完善老齡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健全基層老齡工作議事協調機構及辦事機構,構建齊抓共管的老齡工作格局。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老齡辦負責同志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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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辦發〔2009〕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實現跨地區順暢轉續 保障參保人員權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就貫徹實施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  12月22日,國務院第9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並決定於2010年1月1日起實施。近日,新華社記者就貫徹實施《暫行辦法》的問題,採訪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

連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顯政府重視改善民生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副所長金維剛認為,國務院決定連續第六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彰顯了中央政府對民生問題的高度重視並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這不僅在我國是空前的,而且在國際上也是獨樹一幟的。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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