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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在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在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溫家寶
(2011年3月25日)

    一、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進展

    2010年,各級政府全面貫徹中央關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決策和部署,重點圍繞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加強制度建設、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著力推進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是堅決查辦大案要案。加大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嚴肅查處了康日新、李堂堂、許宗衡、張春江等一批重大案件,目前正在調查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的問題。全年共立案13.96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6萬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5373人。

    二是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下發《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出臺《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完善規範權力行使和加強監督方面的制度,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184項行政審批事項。推進財稅體制改革,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全面納入預算管理,加大財政預算公開力度。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商業賄賂、“小金庫”等專項治理工作。

    三是加強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資金審計。開展對汶川特大地震、玉樹強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抗災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和項目的監察、審計。加強對中央擴大內需、調整結構、節能減排、規範和節約用地、房地産調控等重大政策措施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審計,促進上繳財政、減少財政撥款,為國家增收節支2099億元,移送案件線索3092件。對56個中央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483個單位進行了審計,發現一些部門及所屬單位違規問題涉及資金599.4億元,查處並移送重大案件線索131件。督促有關單位全面制定整改措施,認真進行整改,截至2010年底,糾正問題涉及資金551.5億元。

    四是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認真治理安全生産、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強化行政問責,對16起安全生産重特大事故和事件涉及的197名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嚴肅查處了河北、山西等7個省的問題奶粉案件,對負有責任的政府和監管部門領導追究了責任。加強價格監管,糾正教育醫療等民生領域各種亂收費、亂加價問題。

    五是大力壓縮行政開支。繼續控制和壓縮因公出國出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公務接待三項經費支出。全國在2009年壓縮15.1%的基礎上,2010年又壓縮5.8%。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的意見》,組織開展清理整頓工作,撤消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駐京辦事機構625個。從嚴控制一般性行政開支,初步遏制了行政經費逐年過快攀升的勢頭。

    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目前反腐倡廉工作與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較大差距。腐敗現象在一些領域仍呈易發多發之勢,一些案件觸目驚心,影響極為惡劣;貪污腐化、形式主義、奢侈浪費的問題屢禁不止。發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根本在於制度不完善,機制不健全,已有的制度執行不力,監督不到位和力度不夠,導致對權力缺乏有力約束。這些情況表明,反腐倡廉形勢依然嚴峻,任務十分艱巨。

    二、2011年政府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任務

    今年是中國共産黨成立90週年,也是“十二五”開局之年,政府各項工作任務艱巨繁重。當前,我國發展面臨的形勢依然極其複雜,經濟社會發展中一些長期問題和短期問題相互交織,尤其是一些社會矛盾比較突出,再加上腐敗問題,如果處理不好,産生疊加效應,就會影響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一定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落實中央關於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各項部署,採取堅決有力的措施,務求取得新的成效。

    今年在全面推進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認真治理領導幹部以權謀私和瀆職侵權問題。

    以權謀私和瀆職侵權問題長期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在一些地方和部門越來越突出。近年來,發生在國家機關和國有企業的違紀違法案件增多,特別是“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增多。産生這些問題的重要根源是權力過於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制約和監督。各種腐敗現象背後都有權力的支撐。哪權力集中,哪産生腐敗的風險就大;哪權力不受制約,哪腐敗現象就嚴重。解決這些問題,根本在於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對那些屢禁不止甚至還在加重的問題,要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入手,加快制度建設,完善體制機制,有針對性地加強治理。

    一是著力解決招投標方面的突出問題。當前公共工程建設、土地使用權出讓、礦産資源開發利用、政府採購等領域,是以權謀私、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重災區。許多違法違紀問題集中表現在招投標環節。不少招投標流於形式,表面上按程序公開進行,實際上“暗箱操作”,特別是一些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投標,一些掌握資金和項目審批權的部門或領導幹部直接或變相推薦施工企業或供貨商,背後往往都存在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

    解決招投標方面的突出問題要有具體措施,這裡我強調幾點:首先,要嚴格禁止權力介入。政府機關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及其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國有金融機構、高等院校負責人不許以任何形式干預、操縱招投標活動。這要成為一條“高壓線”,誰碰就依法處理誰。第二,加快建立健全統一規範的招投標有形市場。打破部門、地區、行業封鎖和壟斷,促進有序競爭,保證招投標公開、透明。第三,加強招投標的監督管理。重點是建立健全社會招投標和招標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機制。招標結束後需要修改原定招標條件的,要重新招標,防止有關領導幹部和部門與企業串通,弄虛作假。建立健全招投標信息、投標單位及從業人員信用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落實招投標違法行為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並公開的制度。對借用資質投標和出借資質收取費用、違法違規轉包分包等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

    二是依法治理土地和房屋徵收徵用中侵害群眾權益問題。這是侵害群眾切身利益比較嚴重的領域,也是當前社會矛盾中的一個焦點。一些地方不顧群眾利益,有的領導幹部利用手中的權力同開發商搞權錢交易,強制徵地拆遷,引發極端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穩定,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最近,國務院出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這個條例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的決定起草的,歷時幾年,先後兩次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整個過程貫徹了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有了這樣一個條例,就為城市房屋徵收拆遷提供了制度規範,也為人民群眾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監督政府行為提供了依據,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執行。

    今後城市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拆遷、補償都要嚴格按照這個條例的規定辦事。對徵收房屋、搬遷、臨時安置、停産停業的補償,都要切實保護群眾和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必須由政府組織實施,禁止建設單位參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允許行政強制拆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採取暴力和威脅等手段強迫搬遷。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要徵求公眾意見,擴大公眾的參與程度。

    要抓緊研究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集體土地徵收和補償的規定,國務院將儘快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

    三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現在一些部門權力過大且過於集中,權力結構不合理,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必須通過制度和體制的改革加以解決。首先,要進一步減少一些政府部門過於集中的權力。繼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行政審批事項。這項工作近些年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行政審批項目仍然較多,要繼續深入推進。要進一步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重,清理和壓縮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減少直至杜絕財政資金分配中的“跑部錢進”現象。有關部門對以上問題要儘快研究,提出辦法,爭取今明兩年取得較大進展。第二,加快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現在一些政府部門及其內設機構,同時承擔決策、執行、監督、評價職能。這樣的職能配置和權力結構,極易滋生腐敗。要進一步完善政府部門內部機構設置,決策、執行、監督職能要相對分離、相互制約。這也是進一步深化政府機構改革的要求。第三,加強對“一把手”權力行使的監督制約。無論是行政機關還是國有企業,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都要集體研究決定,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加大決策過程和結果公開力度,防止個人獨斷專行。要完善民主程序,沒有程序的民主就沒有實質的民主。進一步健全和加強決策責任制度和問責制度,使權力和責任匹配,做到權責一致。

    (二)切實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

    加強反腐倡廉工作,領導幹部是重點。領導幹部自身權力大、崗位責任重、社會關注度高,一旦出問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也大,而且還會帶壞隊伍和風氣,損害黨和政府形象。針對當前的突出問題,要重點抓好《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的貫徹落實。

    一是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按要求如實報告本人收入、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事項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外境外的情況。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對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的,要嚴肅處理,真正使這項制度在反腐倡廉、幹部作風建設和幹部考核使用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二是堅決整治收送禮金問題。要堅決查處領導幹部以各種名義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的行為。當前社會上收送禮金的名目繁多,特別是收送各類商業預付卡即購物卡的風氣愈演愈烈。一些單位集中購買商業預付卡,開假發票報銷,用這些卡來送禮行賄。對這一腐敗現象,必須堅決治理。對收送各類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數額的現金處理。有關部門要儘快研究提出治理措施,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從源頭上有效防止利用商業預付卡行賄受賄。

    三是加強國有企業負責人廉潔自律。要嚴格規範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近年來,社會上對國有企業的一些負責人職務消費不規範和奢侈消費問題反映較多。有關部門要儘快研究制定監督管理辦法,堅決制止與企業經營管理無關的職務消費行為和奢侈消費風氣。禁止國有企業負責人通過同業經營或關聯交易為本人、親屬或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對這類問題,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合理確定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績效年薪、股權激勵和各類補充保險,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接受公眾監督。

    (三)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形式主義。

    這件事我們抓了多年,一直在大力壓縮行政經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奢侈浪費和形式主義不僅浪費錢財,更重要的是消蝕奮鬥精神,敗壞社會風氣,同樣是一種腐敗行為,同樣能導致人亡政息。看一下中國歷代封建王朝由盛轉衰,幾乎都是從驕奢淫逸、好大喜功、大興土木開始的。“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敗由奢”,這是警世名言!我們所花的每一分錢,都來自人民,都是人民用汗水換來的,必須用來為人民辦好事、辦實事,絕不允許揮霍浪費。

    一要繼續嚴格控制和壓縮行政經費。今年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的“三公”支出在去年的基礎上進一步削減。因公出國出境團組數和人數也要減少。開展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抓緊研究推進中央國家機關公車管理使用改革,今年要拿出改革方案,在一些部門試行。公務接待要嚴格控制經費,嚴格執行標準,嚴禁贈送禮品,一律吃工作餐。外事接待也要執行標準,控制規模,舉辦國宴要堅持“三菜一湯”。要制定具體辦法,狠抓落實,加強監督檢查,不能走過場。

    二要進一步減少會議和文件。從國務院到地方各級政府,政府領導同志原則上不要參加部門的會議,確有必要參加的須報經主要領導同意,自上而下形成制度,國務院領導要作表率。會議經費預算要單列,並嚴加控制。未經批准,不得以政府或部門名義和使用財政資金舉辦各類論壇、研討會;經批准舉辦的,要納入財政預算,接受財政監督。進一步清理壓縮各類節慶活動和表彰活動。嚴格控制以政府或部門名義舉辦或參與舉辦國際會議。要大力減少發文數量。今後,凡是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發佈,不再另行發文。

    另外,要合理控制舉辦大型綜合性體育賽事的節奏和規模。各申辦城市要充分考慮客觀條件,不要超出自身能力申辦;符合條件的主辦城市,要充分利用現有場館設施,必須新建的場館,要與學校體育場館建設統籌安排,避免過度建設,造成資源閒置浪費。要繼續嚴格控制樓堂館所建設,決不能放鬆。

    三要繼續深化行政經費管理改革。全面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和“公務卡”改革,進一步擴大改革範圍,兩年內將這兩項改革覆蓋到各級政府及所屬預算單位,做到部門行政經費由部門財務審批記賬,國庫集中支付和動態監控。要進一步清理部門銀行賬戶,部門開設銀行賬戶由財政部門嚴格審批,使部門所有賬戶都受到監控。任何部門不得讓下屬單位代存代管資金,否則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我們治理“小金庫”,搞了多年,也下了很大功夫,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始終沒有徹底解決,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部門的“私房錢”有地方存,能隨意花。如果把部門所有賬戶都管起來,這個問題就會得到有效遏制。

    四要大力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公開。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各級政府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部門預算和決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等方面的預算和決算,都要向社會公開。公開的內容要詳細全面,逐步細化到“項”級科目。特別是各部門的行政經費,包括出國出境、出差、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等支出,都要詳細公開。各類預算執行和決算的審計報告也要向社會公開,讓人民群眾更方便地了解和監督政府工作。財政部門要儘快研究提出實施各類預算、決算公開的時間表,今年就要部署相關工作,首先要將各級政府“三公”支出的預算和決算向社會公開。

    這裡我再強調一點,抓好以上三個方面的重點工作,必須進一步加強監督。政府工作人員是人民的公僕。除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沒有任何特權。政府的工作必須接受人民的監督,這是一條重要的政治原則。各級政府及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自覺接受人大依法監督,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要進一步暢通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直接監督政府工作的渠道。他們是政府工作最直接的利益相關方,而來自利益相關方的監督往往是最有力的監督。要高度重視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和投訴舉報。建立健全保護和獎勵舉報人的制度。對各類投訴舉報特別是實名、聯名投訴舉報的問題,都要認真核查。要更好地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鼓勵新聞媒體監督政府工作。

    三、加強領導抓好落實

    各級政府要按照中央關於反腐倡廉建設的總體要求,將反腐倡廉建設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程,加強領導,強化責任,今明兩年,要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務求取得明顯成效。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級政府及部門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對職責範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負總責,敢抓敢管,分管領導對分管領域廉政建設也要負起責任。要強化問責,對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疏于監督管理,致使本地區本部門發生重大違紀問題和腐敗案件的,要追究領導責任。

    狠抓工作落實和督查。這次部署的各項工作,國務院辦公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儘快細化分解,落實責任,明確工作進度,切實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驗收。各部門要按照職能和分工抓好落實。各地方也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抓好本地區的反腐倡廉建設。

    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的力度。查辦案件是懲治腐敗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要始終保持查辦案件的工作力度,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貪污賄賂、失職瀆職案件,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中的違紀違法案件,重大責任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涉及的失職瀆職及背後的腐敗案件。繼續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嚴厲打擊受賄行賄等違法行為。要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只要違紀違法,不論職務高低,都要一查到底、嚴懲不貸,絕不姑息遷就。

    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十分艱巨。讓我們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更加堅決的態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紮實推進政府系統反腐倡廉建設,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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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召開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
溫家寶強調認真治理領導幹部以權謀私和瀆職侵權問題
李克強賀國強等出席

 

    3月25日,國務院召開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會上發表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等出席。新華社記者 張鐸 攝

    國務院25日召開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會上發表講話。他強調,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決策和部署,認真治理領導幹部以權謀私和瀆職侵權問題,切實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形式主義,務求取得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新成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主持會議,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張德江、王岐山,國務委員劉延東、孟建柱、戴秉國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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