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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為何先在地方試驗?聽聽總理怎麼説

2017-06-15 16:13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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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綠色金融的核心是處理好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兩者間關係,使綠色經濟能夠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李克強在6月14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説。

總理指出,發展綠色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相對較快,經濟效益相對較慢,而商業化運作的金融行業需要儘快實現效益增長,這就要求發展綠色金融必須協調好環境與經濟效益兩者的關係。

當天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5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展綠色金融這一新生事物我們經驗還不足,需要選擇部分地方進行改革試驗,在體制機制上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進而在更大範圍推廣。”李克強説。

綠色金融是全球金融發展的新風潮。去年G20杭州峰會,在中國倡導下綠色金融被首次納入會議議程。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綠色金融。

李克強説,發展綠色金融不僅對我國經濟調結構、轉方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也是紮實履行中國政府對《巴黎協定》的承諾。

李克強表示,中國仍是發展中國家,履行對《巴黎協定》的承諾以應對氣候變化,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需要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很多落後産能必須淘汰,標準亟需提高,金融財政需要相應轉型。但這條路我們會堅定不移地走下去。

當天常務會上,除了聽取有關部門彙報,總理還點名請浙江等5省(區)政府主要負責人一一發表意見。在充分聽取意見後,李克強表示,在中央政府支持下,地方政府要更大發揮各自作用,加大財政投入特別是前期投入,以市場化運作為主體實施項目搭配,給市場以良好預期,推進綠色金融良性循環發展。

“既然戴了試驗區這頂‘帽子’,首先要意識到這是一種更大的責任!發展綠色金融不能僅僅停留在喊口號上,而要切實落實在實際工作中。”李克強叮囑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

總理特別指出,5省(區)進行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必須從各自實際出發,各有側重予以推進。模式設計要突出地方特色,對金融業要有吸引力,形成各地協同發展、優勢互補、良性互動的局面。

“發展綠色金融,不要什麼項目都往‘籃子’裏裝,否則容易造成金融風險。”李克強強調,“項目選擇一定要針對含金量高的綠色項目,探索走出一條實現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贏的新路。”

當天會議決定,建立綠色金融風險防範機制,健全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建立綠色項目投融資風險補償等機制,促進形成綠色金融健康發展模式。

李克強最後要求各部門大力支持5省(區)進行的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建立部門協調機制激勵地方積極探索。“讓先行省區積極探索走出各自的路子來,為全國提供經驗”。(王小涵)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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