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7人,2008年2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等35個選舉單位,根據選舉法等有關法律和規定於2008年1月分別選舉産生,共2987名。
2009年8月27日,全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一屆〕第十一號,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79人。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變更情況
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 ,各方面都有適當的比例。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411名,佔代表總數的13.76%,全國55個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歸國華僑代表35名;婦女代表637名,佔代表總數21.33%,比十屆婦女代表所佔比例提高了1.09個百分點;來自一線的工人和農民代表人數高於上一屆 ,其中有3名農民工代表。
各省市區和解放軍人大代表名單: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變更情況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國家機構領導人
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歷次會議
歷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歷次會議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歷次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地方(省、區、市)領導一覽
附: 全國政協十一屆全國委員會
附:中國共産黨第十七屆中央領導機構
附:共和國腳步——1949年檔案
2008年立法工作計劃 五年立法規劃
改革開放30年:全國人大審議通過近400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