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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9日 08時52分   來源:新華社

(2987人,2008年2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等35個選舉單位,根據選舉法等有關法律和規定於2008年1月分別選舉産生,共2987名。

    2009年8月27日,全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一屆〕第十一號,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79人。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變更情況

    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 ,各方面都有適當的比例。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411名,佔代表總數的13.76%,全國55個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歸國華僑代表35名;婦女代表637名,佔代表總數21.33%,比十屆婦女代表所佔比例提高了1.09個百分點;來自一線的工人和農民代表人數高於上一屆 ,其中有3名農民工代表。

    各省市區和解放軍人大代表名單:

北  京 天  津 河  山  西 內蒙古 遼  寧
吉  林 黑龍江 上  海 江  蘇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東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廣  東 廣  西 海  南 重  慶 四  川 貴  州
雲  南 西  藏 陜  西 甘  肅 青  海 寧  夏
新  疆 香  港 澳  門 臺  灣 解放軍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變更情況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國家機構領導人

 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歷次會議

 歷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歷次會議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歷次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地方(省、區、市)領導一覽

附: 全國政協十一屆全國委員會

附:中國共産黨第十七屆中央領導機構

附:共和國腳步——1949年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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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開放30年:全國人大審議通過近400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