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60年來,伴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就業規模不斷擴大,就業結構逐步優化,失業規模得到有效控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就業管理體制基本形成,勞動就業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
一、就業規模持續擴大
新中國成立60年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就業問題。在努力發展經濟的同時,始終把解決人民群眾的就業問題作為優先政策目標之一,針對不同時期的主要矛盾,適時調整就業政策,促進了我國就業規模的持續擴大。全國就業人員從1949年的18082萬人,增加到2008年的77480萬人,就業規模擴大了3.28倍;城鎮就業增長更為迅速,2008年末,城鎮就業人員達30210萬人,比1949年增長了18.71倍。
(一)“三年恢復時期”到“一五時期”:城鎮就業成倍增加
新中國成立以前,我國經濟凋敝、民不聊生,城鎮勞動力處在普遍失業的狀態。1949年新中國成立時,全國城鎮就業人員只有1533萬人,而城鎮失業者高達474.2萬人,失業率高達23.6%。
為迅速扭轉這種局面,各級人民政府在採取多種措施控制失業的同時,通過積極發展經濟努力擴大就業。經過幾年的努力,舊中國遺留下來的城鎮普遍失業問題得到逐步解決,就業人員明顯增加。1952年,城鎮就業人員迅速增加到2486萬人,城鎮失業人員減少到376.6萬人,城鎮失業率下降到13.2%。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國家開始了大規模的經濟建設,有效帶動了就業規模的迅速擴大,就業狀況進一步好轉。到“一五”結束的1957年,全國就業人員達到23771萬人,比1949年增加了5689萬人,年均增長3.48%。城鎮就業增長更快,1957年末,城鎮就業人員達到3205萬人,比1949年增長一倍以上,年均增長9.66%。
(二)“大躍進”到“文革十年”:城鎮就業增長緩慢
從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到改革開放前,由於“左”的思想的影響,我國的經濟工作出現了一些失誤,勞動就業工作也走了一段彎路。在這段時期,我國就業規模波動較大、增長緩慢。1958年,城鎮就業人員一年“躍進式”地增加近2100萬人,而1961和1962兩年,又“急退式”地每年減少近800萬人。1978年末,全國就業人員40152萬人,城鎮就業人員9514萬人,與1958年相比,年均分別只增長了2.08%和2.97%,增速明顯減慢。再加上“文革”期間大量城鎮知識青年下鄉後的集中返城而形成的大量城鎮待業人員,城鎮就業形勢又趨緊張。
(三)改革開放新時期:城鎮就業持續增長
以1978年12月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為標誌,我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期。三十年來,黨和政府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針對不同時期就業工作的難點和特點,採取多種措施創造就業崗位,擴大就業。一是結合調整所有制結構,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吸納了大量勞動力就業;二是結合産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輕工業和第三産業,擴大了就業規模;三是堅持市場化的改革方向,通過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逐步發揮勞動力市場在實現勞動力就業中的主渠道作用。各項制度改革尤其是就業管理體制的改革和經濟的快速發展,促進了我國就業規模的不斷擴大。2008年,全國就業人員已達77480萬人,與1978年的40152萬人相比,增長了93%,年均增長2.22%;城鎮就業人員增長更快,2008年全國城鎮就業人員達到30210萬人,比1978年增長了2.17倍,年均增長3.93%。改革開放以來的三十年,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就業人數增加最多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