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2月28日)從省減負辦了解到,今年,福建省將按照省委省政府印發的2014年全省重點領域改革方案的要求,在全省範圍內組織開展企業陽光減負專項行動,對涉企收費實行陽光公開,讓惠企減負政策更加陽光透明,並對涉企不合理負擔進行陽光監督。專項行動將實施五項舉措—— 抓好惠企政策陽光透明。繼續抓好國家和省有關減輕企業負擔的各項規定的落實,指導企業用好用足已經出臺的一系列惠企政策。對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及時查明原因,明確責任,督促責任部門予以整改。 落實涉企收費陽光公開。對凡是未經公示的收費,企業均有權拒繳。運用收費清單管理模式,制定企業收費手冊,凡未列入手冊的收費項目,一律視為違規收費,企業同樣有權拒繳。 進一步清理涉企收費。以清理項目建設過程中各種收費為重點,結合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取消歸併各種重復交叉的服務收費。繼續免徵小微企業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進一步取消歸併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簡化稅費減免申請程序和手續。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微企業實行所得稅“即徵即獎”,並適時擴大政策受惠面。 搞好企業負擔調查體系建設。在已確定的100戶企業作為企業負擔監測點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企業減負監測點企業的調度管理、監測,了解和掌握企業負擔情況。開展調查研究,針對企業負擔“自願”化和“表象合法”化的新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的辦法。(記者 謝賢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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