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記者楊維漢、陳菲)記者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13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重特大案件5036件,同比數量上升24.0%;縣處級以上幹部要案444人,同比上升49.5%,其中地廳級幹部19人,同比數量上升72.7%。 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李忠誠介紹,從去年整體辦案情況看,全國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突出辦案重點,著力查辦大要案。充分運用偵查一體化辦案機制,強化督辦、參辦、領辦和異地交辦等措施,切實加大查辦大要案力度,既查辦了一批發生在人民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又嚴肅查辦了薄熙來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案,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童名謙玩忽職守案等一批有影響的案件。 李忠誠説,各級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圍繞黨中央反腐倡廉新部署,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統一領導下,堅持以執法辦案為中心,強化辦案措施,拓寬案源渠道,加強部門協作,狠抓機制落實,著力破解反瀆職侵權辦案發現難、立案難、查證難、處理難問題,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大力推進反瀆職侵權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顯示:2013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8959件12672人,同比件數上升14.4%,人數上升12%。李忠誠説:“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嚴格規範執法,確保辦案安全和效果。加強調查研究,強化分類指導、重點指導、具體指導,督促各地認真適用新出臺的司法解釋,推動瀆職侵權犯罪案件起訴率、有罪判決率等辦案指標穩步上升,實現了辦案規模、質量、效果的有機統一。” 李忠誠介紹,除了積極查辦案件,檢察機關還主動向社會宣傳瀆職侵權犯罪立案標準、辦案程序,及時公開反瀆職侵權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熱點和重點案件查辦情況,切實提升反瀆職侵權工作的社會認知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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