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 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新華社評論員)在全面深化改革開局之年的“兩會時間”,一道道改革考題成為代表委員熱議、求解的焦點。如何迎難而上、破難而進,怎樣把挑戰轉化成科學發展的動力、轉型升級的機遇?當此之時,進一步明確改革遵循什麼軌道、運用什麼思維、使用什麼方式,變得更為緊迫和重要。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上強調,“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這一論述深刻闡釋了法治對於改革的重要作用,為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必須遵循的法治原則,對於在改革創新中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思考問題、破解難題,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法治是一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體現,法治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國家治理水平。緊緊圍繞“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著力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彰顯我們黨對於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規律的深刻理解,對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準確把握。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深刻總結社會主義實踐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確立了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明確了建設法治中國的治理目標,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于國家治理過程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為中國實現現代化目標奠定牢固法治基礎。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深化改革開局起步的歷史新方位,面臨經濟社會雙重轉型的挑戰,問題複雜矛盾交織,治理難度前所未有。無論是破解難題、化解矛盾、凝聚共識,還是激發動力、促進和諧、推動發展,唯有更加自覺並善於運用法治這個集中體現現代化治理本質要求的思維和方式,在法治軌道上尋求制度化解決之道,我們才能啃下改革攻堅期的一個個硬骨頭,涉過利益格局調整的深水區,使各項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實現國家長治久安。 發揮法治對於改革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需要客觀分析、辯證思考、科學把握法治穩定性和改革變動性的關係,協調好相關立法工作,把“先行先試”和“于法有據”統一起來,把大膽試、大膽闖和加強頂層設計協調起來,把堅持原則和鼓勵創新結合起來,不因保守而縮手縮腳,也不因冒進而蠻幹瞎幹,為改革及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 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需要系統性地考慮問題。特別是在一些涉及面廣、敏感度高、利益關聯性強的改革事項上,不能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要多從對症施治、標本兼治的角度思考方法、尋找對策,力求從整體上把握、在協同上著力,系統性地解決問題。要充分運用法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的特點和優勢,依法治理社會,依法解決問題,不斷增強職能部門、執法機構的公信力、執行力,不斷強化人民對於改革的信心,凝聚起改革攻堅克難的強大力量。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選擇,是落實全面深化改革任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有力保障。沿著法治軌道,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我們必將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蹄疾步穩、堅定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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