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書光:加強管理 確保南水北調工程安全運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04 11:44 來源: 法制辦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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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管理確保南水北調工程安全運行
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建設管理司副巡視員、高級工程師井書光

    南水北調工程是緩解北方地區水資源短缺,實現我國水資源整體優化配置的戰略性基礎設施,是支持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水資源保障工程。南水北調工程複雜,加強管理,確保工程運行安全,保護好我國廣大北方地區這條全新的生命線,任重道遠。在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已于2013年通水、中線一期工程將於2014年汛後通水的情況下,出臺具有針對性的專門行政規,加強工程管理與保護,十分必要和迫切,國務院出臺《南水北調工程供用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意義重大。 

  一、《條例》的出臺,是對工程建設管理的全面規範

  南水北調工程規劃了東、中、西三條調水線路,總調水規模448億立方米。工程規劃分三期建設,目前實施的是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工程。隨著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主體工程的建成,這部分工程的運行管理正逐步擺上議事日程。由於南水北調工程自身的特點和複雜性,工程管理難度大,管理任務繁重。

  南水北調工程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調水工程,是龐大的項目集群。東線一期工程調水幹線全長1467公里,中線一期工程幹線全長1432公里。工程沿途穿、跨越眾多河流、渠道、山峰、公路、鐵路、城鎮及地質條件複雜地段,形成的建築物種類多樣,結構型式複雜,數量繁多,僅中線幹線工程就佈置了多達2500多座建築物。這些建築物有地上的,也有地下的。既有世界級的巨型渡槽、隧洞、倒虹吸、暗涵等跨、穿河建築物,又有數量眾多的跨渠橋梁,還有丹江口大壩、平原水庫、大型泵站群和上千公里渠道等重要工程設施。工程本身的特點對運行管理提出了很高的技術要求。

  隨著南水北調工程沿線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對南水北調工程提出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比如説,天津及河北就迫切呼籲東線二期等工程建設儘快實施。因此,《條例》的出臺,必將為確保南水北調已建工程的安全、高效運行,以及後續工程建設管理提供強大的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

  二、《條例》的出臺,是對各方面的法律約束

  一方面,南水北調工程東、中線一期工程縱跨長江、淮河、黃河、海河四大流域,途經江蘇、山東、安徽、河南、河北、北京、天津等7個省、直轄市,工程點多、線長,涉及國家水行政管理、流域機構管理以及地方政府、工程管理單位和上億人民群眾的權益和義務,關係十分複雜。

  另一方面,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南水北調工程運行安全面臨的自身和社會問題越來越多,環境日趨複雜。由於地區經濟發展,沿線影響南水北調工程的建設項目,以及河道採砂、車輛超載過橋、工礦企業尾廢水排放等問題,有的已經嚴重影響到區域河道安全、生態環境和周邊公共安全,也必然會威脅南水北調工程諸多重要建築物安全及供水安全。因此,南水北調工程設施安全運行面臨的風險越來越多、越來越急迫。有效管理和保護南水北調工程設施,是保障工程高效運行的基礎,是提高供水保障率,保障工程沿線供水,特別是京、津等重要受水地區供水安全的前提。由於南水北調工程運行管理環境的特殊性、複雜性,其管理和保護工作要求高,任務重,壓力和挑戰巨大。

  因此,《條例》的發佈與實施,為依法保護南水北調工程設施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據,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條例》制定過程中,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廣泛借鑒和參考了國內外同類線型供水工程運行和管理實踐經驗,充分結合南水北調工程自身的特點,客觀分析和考慮了工程面臨的運行安全現狀,在第五章中專門針對工程設施管理與保護做出規定。明確了工程設施保護範圍劃定原則,規定了工程沿線地方人民政府和南水北調工程管理單位的職責、義務,提出了工程設施管理與保護的要求、標準,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可操作性。《條例》還進一步列舉了各種違反《條例》規定、影響工程設施安全和運行安全的違法情形,明確應承擔的相應行政、民事、刑事責任,強化追責機制,加大處罰力度,充分體現了《條例》的嚴肅性、強制性。《條例》的出臺,為保證南水北調工程設施安全提供了強大的法律武器。

  三、齊抓共管,促進《條例》實施

  落實好《條例》規定需要多方協調配合,齊抓共管。《條例》已經發佈,規定已經明確,下一步要重點做好《條例》落實工作,切實加強工程管理,確保工程運行安全。由於南水北調工程跨流域、跨省市、跨行業,涉及眾多單位、部門,利益多元,工程設施管理保護任務重,協調工作量大。因此,《條例》出臺後,還需要各省市、各部門和工程運行管理單位,認真執行《條例》規定,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確保工程設施管理與保護工作落到實處,保證工程運行安全和供水安全。工程管理單位要加強自身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生産安全責任制,依法加強對工程設施的運行管理、安全保護和維修養護,確保工程自身狀況良好和正常運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業部門要切實履行好政府監督管理職責,規範轄區和行業基本建設程序和行為。要加強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沿線群眾嚴格執行《條例》的法制觀念和保護國家重大基礎設施的自覺意識,為南水北調工程良性運行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條例》的出臺,為加強南水北調工程管理與保護提供了法律保障。落實條例,加強管理,確保南水北調工程安全運行,責無旁貸。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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