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聚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並軌”三大熱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06 11: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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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徐博、淩軍輝、韓潔、李亞楠)大約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並軌”改革備受關注。李克強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引發代表委員高度關注。

10多年來,養老“並軌”呼聲不斷,但相關改革舉措嚴重滯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從由財政和單位供養到社會化保障,是否將開始破冰?

“一個鍋”吃飯,並軌改革終破冰?

有研究顯示,我國城鎮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養老金僅為其工作時收入的50%左右;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需要繳費,卻能拿到70%-80%,這種現象長期以來飽受質疑。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的研究顯示,去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人均養老金近1900元,事業單位月均養老金是企業退休職工的1.8倍,機關公務員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是企業的2.1倍。

“‘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這樣的表述我是第一次見到。”全國人大代表張元貴説,本屆政府履新之初就提出了對養老體制改革進行頂層設計,此次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應是“題中之義”。

政府預算草案報告也明確提出“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這樣明確的表態,是否意味著今年改革破冰的幾率更大了?”全國政協委員高抒説,儘管其形成的原因很複雜,但養老金“雙軌”的確有違公平,這也是社會緊盯這一改革的主要原因。

長期以來,我國一直致力於推進這項改革,然而由於種種原因,給人的感覺似乎是“雷聲大、雨點小”。“‘民之所望是施政所向’,此項改革能夠破冰,體現出的是政府從群眾最期盼的領域改革、讓公平正義得到彰顯的決心。”張元貴代表説。

“革自己命”,如何衝破利益藩籬?

養老“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既需要參保繳費,退休後的養老待遇又可能有所下降,由此導致改革阻力很大,實際進展很慢。一些代表委員表示,可以預見,這也是此次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最大瓶頸。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曾對“新華視點”記者坦言,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有一些地方進行了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嘗試。“有些地方個人也繳費了,但機制沒有理順,結果又退回去了。”胡曉義説,“我們這次一定要力爭改革成功,不能做一個‘夾生飯’,半道又退回來了。”

張元貴代表認為,能夠避免待遇降低的一個手段就是建立職業年金,也就是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的“補充保險”。“這樣既保證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沒有‘另起爐灶’,又可以減少改革阻力。”

財政部、人社部、國家稅務總局去年底聯合下發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國將實施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現在看來,這一政策的出臺時機很有深意。”高抒委員説。此外,一旦啟動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需要繳費,其收入肯定要降低,要減少阻力是否就得漲工資?

全國人大代表崔鐵軍表示,改革是有成本的。假如啟動,那就説明決策層已經充分考慮了這一成本。

事業單位“改了”,機關能否齊頭並進?

2008年,國務院出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五省(市)進行試點,但到目前為止,除了廣東省進行了部分改革,其他試點基本沒有實質動作。

全國人大代表楊震注意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而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明確“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兩者都把‘機關’和‘事業單位’相並列,這與之前的單改事業單位有著明顯區別。這是否表明兩者的養老保險改革會齊頭並進?”

“政府是決策者,只改事業單位,不改自己,肯定會阻力重重,而且可能會製造新的不公平。”張元貴代表認為。

全國政協委員鞏富文分析,報告和決定都沒有提到“試點”,也沒有“逐漸”“逐步”等限定詞彙,這説明本次改革很有可能是全面推進,一步到位。

“機關事業單位進入養老保險體系內,還可以倒逼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更完善的機制。”高抒委員説。

其實,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出現了問題:有研究顯示,我國目前城鎮職工退休後養老金僅為其工作時收入的50%左右,且下降趨勢明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只有81元,不及低保的一半;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雖然結余4000多億元,但個別省份入不敷出。

“作為政策的制定者和參與制定者,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前養老吃財政和單位‘小灶’,儘管在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沒有‘切膚之感’。”崔鐵軍代表説,“如果在‘一個灶’吃飯了,改革動力就強了,相信屆時全體參保人員都能從進一步的改革中受益!”

責任編輯: 曹樂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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