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建設制度改革述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06 20:1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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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堅強保證——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建設制度改革述評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華春雨)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和重要保障,黨領導和推動的改革事業越是向縱深推進,越需要加強黨的自身建設,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

    從政績考核告別“唯GDP”到著力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從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到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字當頭,進一步深入展開。

    培養選拔好幹部 改進考核“指揮棒”

    2013年6月,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召開,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大力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並明確提出了好幹部的二十字標準,從此“好幹部”成為黨的建設領域高頻使用的“熱詞”。近5個月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真正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幹部選拔出來”。

    圍繞新時期好幹部的二十字標準,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要求,突出信念堅定這個第一位要求,突出敢於擔當這個必備素質,樹立更加鮮明的選人用人導向:

    ——新疆、西藏等地明確提出把政治上強作為首要標準,大力選拔在反分裂反恐怖鬥爭中立場堅定、旗幟鮮明的幹部。

    ——很多地方提出大膽啟用面對大是大非敢於亮劍、面對矛盾敢於迎難而上、面對歪風邪氣敢於堅決鬥爭、面對失誤敢於承擔責任的幹部,引導幹部始終做到黨的原則第一、黨的事業第一、人民利益第一。

    端正導向、扶正抑偏。根據中央要求,中組部制定印發了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完善競爭性選拔幹部方式的指導意見,研究起草加強優秀年輕幹部培養選拔工作的意見。一系列規定提出:不能簡單地把經濟增長速度作為幹部提拔任用的依據,對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蠻幹、拍屁股走人的幹部終身追責;選拔幹部不搞“凡提必競”;使用幹部不搞任職年齡層層遞減等。

    各地區各部門緊密結合實際,完善具體政策措施:廣東、重慶等地積極構建體現不同功能區特點的幹部考核評價體系;天津等地合理確定競爭性選拔幹部的職位、範圍和規模;上海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實踐、面向群眾,發現和儲備了一批有發展潛力的優秀年輕幹部……

    把好幹部選出來、用起來,最根本的是構建科學有效、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

    今年初,修訂後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下發,對幹部選拔任用的基本原則、標準條件、程序方法和紀律要求作了全面改進完善。隨後,《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印發,著眼于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使選人用人的總章程有了嚴格的配套措施。

    更加完善的選人用人和政績考核導向,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馳而不息反“四風” 改進作風常態化

    北海公園內的乙十六禦膳堂、上林苑飯莊等會所停業整頓;西湖景區內的吳山會館、井外天等10家會所關停……一段時間以來,整治“會所中的歪風”成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新舉措。

    過去一年多來,從反對“舌尖上的浪費”“車輪上的鋪張”,到整治“樓堂館所的豪華”“節日期間不正之風”……黨中央馳而不息反“四風”,步步為營抓落實,作風建設不斷加強。

    用制度固化作風建設成果。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了厲行節約反對浪費“1+20”制度建設框架,涵蓋預算管理、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因公臨時出國、會議活動、辦公用房、領導幹部待遇、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以及審計、紀律監督等各方面。

    2013年11月25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發佈,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有了“基本法”,對於從源頭上狠剎奢侈浪費之風具有重要意義。截至目前,“1+20”制度建設已出臺《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等制度,關於公車制度改革、關於加強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審計的意見、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管理辦法等制度還將陸續出臺。

    制度建設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健全領導幹部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完善直接聯絡和服務群眾制度;改革會議公文制度;健全嚴格的財務預算、核準和審計制度;完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等。

    據統計,中央紀委和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等部門在2013年出臺了至少14部約束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制度規定,涵蓋吃、住、行等各方面,不斷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各地區各部門從中央八項規定入手,不斷健全制度規定,黨員幹部普遍感到,強化作風建設的“緊箍咒”越念越緊,“組合拳”越來越密。

    制約監督權力運行 改進創新反腐機制

    2013年底,《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印發,要求不斷強化對領導幹部的監督,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並提出將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

    廉政建設專家表示,此舉將進一步發揮制度的威懾力,也將對未來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奠定基礎。

    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

    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幹部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松的問題,中央相繼就規範黨政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認真執行幹部退休、工資接轉等出臺制度規定。各地區各部門也不斷強化制度措施,對幹部身上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

    針對一些“一把手”習慣搞“一言堂”,成為腐敗“重災區”的問題,不少地方和部門探索適當分解主要領導幹部的權力和責任,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的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山西規定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財物,安徽將實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國家海洋局要求各級領導班子要明確分工、保持制衡……

    為進一步拓寬和完善公眾監督舉報的渠道,中組部“12380”舉報平臺建成信訪、電話、網絡、短信“四位一體”綜合受理平臺,進一步方便群眾反映選人用人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普遍加強網站建設,開設舉報監督專區。

    腐敗如毒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加強黨對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明確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提出要“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

    圍繞中央要求,巡視工作改進方式方法,實行巡視組組長不固定、巡視對象不固定、巡視組與巡視對象關係不固定,建立巡視組組長庫,一次一授權,選派有經驗的辦案人員參加巡視,提高了巡視質量和水平。2013年,中央巡視組對20個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巡視,發現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有價值線索比過去增加5倍。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黨內決不允許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按照中央部署,懲治腐敗始終保持高壓態勢。馬年春節過後,反腐持續發力,中央紀委監察部連續兩天披露兩名副部級官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2013年,中央紀委對涉嫌違紀違法的中管幹部已結案處理和正在立案調查的31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8人。

    鑄就堅強核心,引領追夢航程。

    隨著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不斷推進,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必將不斷增強,更好地承擔起光榮而艱巨的歷史使命,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責任編輯: 劉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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