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曹健)近年來,寧夏、陜西、甘肅等省區紛紛實施移民工程。雖然移民已外遷,但由於移民遷出區往往屬於生態脆弱區,自我修復生態較難。一些政協委員建議,在移民遷出區實施生態修復工程。 以寧夏為例,為從根本上解決中南部地區群眾貧困問題,2001年以來,寧夏先後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移民、中部乾旱帶縣內生態移民和“十二五”中南部地區生態移民,截至2012年底已累計搬遷貧困群眾47.75萬人,遷出區已退出土地937萬畝。到2015年將累計搬遷67.88萬人,移民遷出區退出土地面積預計達到1272.1萬畝。 “移民遷出區往往乾旱缺水,自然條件惡劣,立地條件差,如此大規模的移民搬遷、土地退出,若不及時採取植被恢復措施,容易造成大範圍、高強度的水土流失。”全國政協委員、寧夏回族自治區副主席姚愛興説。 姚愛興建議,依託國家重點生態治理工程,整合林業、農牧、水利等相關生態建設項目,在移民遷出區逐步實施房屋拆遷及廢棄物填埋、林業生態修復、草地恢復、水土保持四大工程。遷出區生態修復應堅持以封育自然修復為主,對耕地和宅基地輔以必要的人工修復措施,並根據坡度、降雨量等地形地貌和氣候條件,宜林則林、宜草則草,以增強遷出區水源涵養、水土保持和防風固沙的生態功能。 “移民外遷後,土地權屬也應進一步明確。”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寧夏區委會主委馬秀珍建議,移民實施整村搬遷後,先行封禁,土地由所在移民遷出縣(區)收歸國有,進行確權登記統一管理,通過劃歸周邊自然保護區、林場管理或設管理站等形式,有效加強對移民遷出區退出土地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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