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做好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決定開展中國歷史文化街區的申報認定工作。 通知要求申報工作由歷史文化街區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文物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後,按程序上報。各地申報的中國歷史文化街區原則上是省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歷史文化街區。 通知要求,省級城鄉規劃、文物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組織指導做好申報工作,按時匯總報送申報資料。要對本地歷史文化街區狀況進行梳理,推薦具有珍貴歷史文化價值的街區參加申報。要重視和加強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工作,指導、督促地方按照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的要求,做好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工作。要認真開展歷史文化街區認定工作,未開展省級歷史文化街區認定的省(區、市)要抓緊開展。要通過認定工作將非歷史文化名城城市符合條件的歷史文化街區納入保護體系。2014年4月底前,申報材料分別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城鄉規劃司和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與考古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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