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日前下發《關於開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4年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 《通知》明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應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模範履行崗位職責。結合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的總量,各地要嚴格按照控制指標數開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工作,符合條件的“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可按程序推薦,不佔控制指標。 《通知》強調,政府特殊津貼不可重復享受。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工作透明度,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推薦人選。推薦人選必須經過專家評議和公示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沒有進行專家評議或專家評議沒有通過的,不得作為推薦人選。(孫興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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