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關於5家保險公司未按時報送慈善基金設立情況的通報 各保險公司: 按照《中國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報送設立慈善基金有關情況的通知》(保監廳函〔2014〕5號)要求,各保險公司應于2014年1月20日前將慈善基金設立情況報送我會。經查,大多數公司按照我會要求進行了報送。但截至2014年2月28日,我會仍未收到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華聯合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方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光海航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等5家公司的報告。根據有關監管規定,現對上述5家公司進行公開通報批評,並責令5家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前將公司慈善基金設立情況報至我會。對於逾期未報送的,我會將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中國保監會 2014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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