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海代表:獵捕、濫捕工具應納入管制性器具名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11 19: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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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王民、朱峰)“在鳥類遷徙落腳地,不法分子佈下連綿天網,各種鳥類插翅難逃;一些漁民使用目距在1至2厘米的絕戶網,一網抄掉魚蝦子孫後路。天網、絕戶網、鐵夾子等獵捕、濫捕工具的失控導致我國野生動物生存狀況極為惡劣、漁業資源急劇衰減,已經嚴重破壞物種多樣性。”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佛教協會常務副會長、趙縣柏林禪寺方丈明海建議,應將這類工具納入管制性器具名錄,生産、銷售者也應受處罰。

明海介紹説,用粘網捕鳥興起于上世紀八十年代,東部某縣每年生産銷售捕鳥天網超過100萬片,不法分子架起天網,大肆捕捉各種鳥類,或吃或賣,將活體天鵝賣到廣東、廣西等地,獲利數千元。用鐵夾子獵捕野生動物由來已久,近些年愈演愈烈,鐵夾子已經進入工廠化生産,在江西、廣西、黑龍江等地,農貿市場上批發零售的鐵夾子比農具還多。

明海説,這些獵捕、濫捕工具的流通與使用,給野生動物、漁業資源造成毀滅性打擊破壞,應參照一些發達國家的作法,將其納入管制性器具名錄。他建議,對小目距漁網的生産、流通、使用實行嚴格管制;嚴禁生産、流通、使用捕鳥粘網;將獵捕野生動物的鐵夾子等工具納入公安部門管制性器具名錄。

明海建議,對流入市場和民間的超規網具以及納入管制性器具名錄的獵捕器具進行徹底清繳。同時,在《野生動物保護法》中增加“管制相關獵捕器具”條款,對生産、製造、販賣、銷售捕鳥粘網、獵捕鐵夾子的廠家和個人,參照“盜獵重點野生動物”條款論處。

責任編輯: 宋君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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