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張德江主持會議。 新華社記者李學仁攝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12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會議。 主席團常務主席張德江主持會議。 會議應到176人,出席173人,缺席3人,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3月9日下午和10日上午,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代表們一致認為,常委會工作報告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定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職權、積極開展工作,實現了良好開局。報告總結工作客觀全面、重點突出,部署工作目標明確、積極可行,具有很強的思想性、政治性和指導性,表示贊成這個報告。代表們充分肯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普遍贊同今年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安排。根據代表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報告作了7處修改。主席團常務主席建議批准修改後的常委會工作報告,並代擬了關於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3月11日,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代表們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對報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表示贊成。根據代表們的審議意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自的報告認真進行了修改。主席團常務主席建議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並代擬了關於上述報告的兩個決議草案。 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和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根據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常委會組成人員辭職的,應當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次會議確認。2013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接受王曉、陳斯喜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報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確認。主席團常務主席代擬了關於確認的決定草案。 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關於確認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王曉、陳斯喜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會議聽取了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副秘書長王萬賓作的大會秘書處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王萬賓説,到3月9日大會規定的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共提出議案468件,其中,有關立法方面的461件,監督方面的5件,其他方面的2件;以代表團名義提出的9件,3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459件。今年代表提出的議案,絕大多數為法律案。最大特點是落實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和任務的要求,圍繞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從法律的制定、修改、廢止、解釋的角度,提出意見和建議。大會秘書處對代表議案逐件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認為沒有需要列入本次會議審議的議案。大會秘書處建議,將代表議案分別交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經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後,分別依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印發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大會秘書處就今年的代表議案審議和相關工作提出意見:一是圍繞實現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審議代表議案;二是站在立法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的高度審議代表議案;三是著眼于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審議代表議案。 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 主席團常務主席李建國、王勝俊、陳昌智、嚴雋琪、王晨、沈躍躍、吉炳軒、張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張寶文、陳竺出席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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