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3月12日電(記者許萬虎、劉洪明)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林業廳獲悉,自2004年西藏納入國家重點公益林補償範圍後,十年時間內,國家財政已累計投入46.08億元用於生態公益林補償。 自治區林業廳資源林政處副處長張家平介紹,截至2013年底,西藏7地(市)中已有65個縣的1.5億余畝公益林被納入補償範圍,補償面積居全國之首。按現行補償標準每畝5元,中央財政每年安排西藏公益林補償資金7.6億余元。 國家公益林補償工程不但使西藏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還促進了農牧民就業。數據顯示,目前西藏林地面積達1783.64萬公頃,其中森林面積佔82.50%,全區森林覆蓋率已上升到11.91%。有8.4萬名農牧民從事公益林管護工作,人年均增加現金收入5400元。 “十二五”期間,西藏已投入林業生態保護與建設資金33.59億元,預計“十二五”末將實現林業産值約41.89億元,累計帶動農牧民增收14.18億元。 此外,西藏今年還將在全區30個林區縣中選取12個縣,試點建立一批專業化公益林管護隊伍;2015年開始,將在其他林區縣中逐步推廣此項工作,進一步促進西藏森林資源高效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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