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廣州海關緝私局在廣州白雲機場就“513”走私冰毒案與澳大利亞聯邦警察進行了證據移交,向澳方移交了涉案毒品樣品40克及涉案藏毒郵包外包裝等一批證據資料。這是目前國內第一例通過國際司法合作渠道轉換毒品證據的案件,創下了國際執法互助中移交毒品出境的範例。 茶葉藏毒 中澳聯手破大案 2013年5月10日至13日,廣州海關相繼查獲4個在茶葉中藏匿冰毒的出境郵包,共繳獲冰毒7981.4克。經辦案人員比對快遞單證後發現,4個郵包均寄往澳大利亞的同一收件人和收件地址,符合併案偵查的條件。按照“打團夥、摧網絡、破大案”的工作思路,廣州海關緝私局迅速對該案開展擴線偵查,案件代號“513”。經過一週的摸查,基本掌握了1個涉及中國大陸、中國台灣、澳大利亞的跨境販毒團夥網絡。經報請海關總署緝私局批准,廣州海關緝私局向澳大利亞聯邦警察通報了案件線索。雙方就此案展開執法合作。5月24日,廣州海關緝私局與澳大利亞警方在兩國同時採取行動,對“513”走私冰毒案嫌疑人展開抓捕。廣州海關緝私局成功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2名,繳獲涉案物品一批。同一時間,澳大利亞警方按照廣州海關緝私局提供的信息資料,在悉尼成功將1名前來簽收的犯罪嫌疑人抓獲。 證據缺乏 澳警破案遇難題 隨著犯罪嫌疑人悉數到案,並且由於案件偵查工作前期準備充分,廣州海關緝私局對“513”走私冰毒案開展的偵辦工作很快取得突破。但是,此時澳方卻傳來案件偵辦活動陷入僵局的消息:由於涉案郵包和毒品都是在廣州被查獲,根據當地法律,只有中方向澳方提供此案的毒品樣品作為證據後,才能有足夠的證據對犯罪嫌疑人提起控訴。在此情況下,澳方向中方提出了提供毒品樣品的請求。總署緝私局根據《澳大利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建議澳大利亞聯邦警察通過澳大利亞政府正式向中國政府提出司法協助請求。 但在實際操作中,辦案人員仔細查閱了國際司法合作的有關記錄,發現國內沒有通過國際司法合作渠道轉換毒品證據的先例可借鑒。跨國轉換毒品證據這一執法難題,使澳方的偵辦工作繼續原地踏步。 毒樣出境 國際執法互助創範例 儘管困難重重,但中澳雙方反復商量後決定:不妨做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在法律程序上,海關總署緝私局根據澳方國內辦案程序的需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行函,請司法部授權辦案部門向澳大利亞聯邦警察簽發毒品出境授權書,向澳方移交毒品樣品40克,用於澳方檢控犯罪嫌疑人。在得到司法部肯定的復函後,廣州海關緝私局與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密切聯絡,商討樣品出境方案。 2014年2月27日,在廣州白雲機場,40克毒品樣品作為證據,由廣州海關緝私局辦案人員親手遞交給了澳大利亞聯邦警員。隨後,由澳大利亞聯邦警員將毒品樣品及其他證據攜帶出境。目前,毒品樣品等證據已順利抵達澳大利亞。 在本案的國際執法合作中,廣州海關緝私局在海關總署緝私局指導下,與澳方積極協調配合,克服了法律上和實際操作中的執法難題,取得了毒品樣品移交出境的歷史性合作成果,為雙方今後深化執法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礎。 據了解,近年來,中國海關緝私部門積極拓展國際執法合作空間,與美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國家和香港、澳門、台灣等地區的40多個執法部門建立長期合作的執法互助機制,深化國際禁毒執法合作,力求從源頭上實施查堵,共同打擊跨境走私犯罪活動。(王曄 鄭志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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