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佈2013年營改增試點運行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14 11:01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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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進營改增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也是促進穩增長、調結構的“關鍵點”。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率先啟動營改增試點以來,試點運行已經兩年多的時間,試點範圍逐步擴大,特別是在2013年,邁出了局部地區試點到全國試點的關鍵一步,並在多個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試點成效愈加顯著。

    一、營改增試點運行的基本情況

    (一)試點範圍擴展到全國。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擴大到全國。試點不再局限于部分地區,消除了地區間的政策差異,促進了市場的公平和統一。

    (二)試點行業繼續增加。2013年8月1日推進試點時,將廣播影視服務納入試點,擴大了部分現代服務業範圍;2014年1月1日,鐵路運輸業和郵政業納入試點,試點行業進一步增加。

    (三)試點戶數大幅增長。截至2013年底,約有270萬戶企業實現稅制轉換,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67萬戶,增長1.6倍。從納稅人類型看,一般納稅人50萬戶,佔比18.5%;小規模納稅人220萬戶,佔比81.5%。從行業看,交通運輸業近55萬戶,佔20%;現代服務業超過215萬戶,佔80%。

    (四)減稅規模突破千億。營改增試點後,試點企業總體實現減稅,同時,其下游企業因抵扣增加也普遍減稅。據統計,2013年減稅規模超過1400億元,比上一年426億元的規模高出近1000億元。

    (五)試點政策進一步完善。隨著試點的推進,試點政策體系和管理措施逐漸成熟。財稅部門對試點的稅收、預算、國庫、會計等相關政策分別進行了梳理、整合、調整和完善,便利了徵納雙方理解和執行,試點制度體系日趨完備。

    二、營改增試點成效持續顯現

    營改增從制度上解決了貨物和服務稅制不統一和重復徵稅問題,促進了社會化分工協作,激發了企業活力,提升了外貿出口競爭力,有利於優化産業結構,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隨著營改增試點範圍的不斷擴大,改革紅利進一步得以釋放。主要表現在:

    (一)減輕了重復徵稅問題。營改增使增值稅的抵扣機制得以延伸,不僅服務業內部的抵扣鏈條被貫通,而且二三産業之間的鏈條也被打通,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重復徵稅問題,減輕了企業稅負,優化了稅制。更重要的是,企業經營決策可以少受重復徵稅的困擾,更多考慮市場需求,有利於市場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營改增減輕了整個産業鏈的稅負,2012、2013兩年共計1800多億元的減稅,通過市場價格機制讓生産、流通、服務等産業鏈中的各個環節分享改革紅利。中小企業普遍減稅,其中小規模納稅人稅負下降幅度平均達40%,有力支持了中小企業發展,鼓勵了創業。

    (二)促進了服務業加快發展。增值稅抵扣機制促進了服務業優化經營模式、加強內部管理、加快設備更新、擴大業務需求、提升議價能力,大大增強了服務業的自我發展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服務業企業戶數、經濟總量和出口規模都快速增長,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形成了良好的産業導向,吸引了更多的資源向服務業集聚,服務業佔比進一步提升。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第三産業增加值佔GDP比重46.1%,同比提高1.5個百分點;非製造業PMI指數連續12個月均高於53.4%,平均為54.7%,比製造業PMI平均值高出4個百分點。此外,服務業是就業的最大容納器,營改增在促進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同時增加了就業,促進了民生改善。以湖北省為例,2013年湖北省因營改增試點新增就業達24.3萬人。

    (三)推動了製造業創新發展。營改增直接受益的雖然是服務業,但對製造業産生的“溢出效益”十分顯著,推動了製造業的服務外包、主輔分離。不少企業主動將生産性服務業務外包,進一步優化企業組織架構,使企業從“橄欖型”轉變為“啞鈴型”,專注于提高主業核心競爭力。吉林長春市、山東濰坊市等地方政府利用營改增的契機,積極推動企業主輔分離工作,促使企業從“大而全”、“小而全”轉向專業化、特色化發展。

    (四)促進了企業轉型升級。營改增增強了企業活力,企業轉型升級的動力普遍增強。為更好地適應稅制變化,企業更加注重與上下游企業分工協作,在經營模式、市場營銷和生産組織方式等方面做出適應性轉變,專業分工進一步細化,促進了企業管理升級。同時,企業主動從産業鏈構建、財務管理、合同管理、供應商選擇等方面,完善企業治理機制,內部管理水平也明顯提高。

    (五)增強了出口競爭力。營改增對試點企業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出口的研發和設計服務實行零稅率,服務貿易出口納入出口退稅範圍,2013年試點企業因出口服務享受退稅和免稅超過100億元,使我國服務貿易出口開始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實現了與國際稅制的接軌,使國內服務業企業與國外同行處於更加平等的競爭地位,促進了服務貿易出口,增強了企業國際競爭能力。同時,營改增擴大了出口貨物適用退稅的進項稅範圍,出口退稅力度加大,促進了貨物的出口。

    三、繼續穩步推進營改增試點

    2014年是營改增的攻堅年。營改增試點如何進一步前行備受矚目。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的“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要求,以及國務院關於推進營改增試點的工作部署,財政部正在會同相關部門,積極研究電信業、生活服務業、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等行業的試點方案,穩步擴大試點範圍,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營改增改革任務。

責任編輯: 史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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