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醒家長確認學校已為學生建立電子學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17 16:09 來源: 教育部網站
【字體: 打印本頁

    2014年1月10日起,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全國聯網試運行,並開展全國跨省轉學業務辦理。轉學時,家長只需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不再需要各地間往返奔波。從轉入學校發起申請到完成全部轉學審核,4個環節均在網上進行。按規定,每個環節辦理時間不超過10天。日前,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民族中學的一名學生轉往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第二高級中學,僅52小時便全部完成。全國學籍系統的聯網運行為學籍順利、便捷轉接鋪架了“高速路”。

    截止3月13日,學籍管理系統共為1141431名學生辦理省內轉學,完成跨省轉學1002例。中小學生網上轉學在絕大多數省份已經實現。

    據悉,全國學籍系統的運行,沒有改變現有中小學管理權限,是否符合轉學條件、是否可以轉接學籍檔案、轉學後年級和班級分配等均由學生接收地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確定,但原則是不能産生新的大班額和大校額問題。

    由於北京、遼寧(高中階段)、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湖北(高中階段)、陜西等利用本省(市)自建學籍系統與全國對接,雖然已經全面建立了學生電子學籍檔案,但各地進展不平衡。其中,江蘇、北京已經率先實現跨省轉學,其他省份正在進行跨省轉學聯調,教育部近期將逐省驗收。四川、天津採用融合方式建設學籍系統,目前正在部署全國系統應用。黑龍江省正在加快解決高中階段學生數據的導入問題。

    教育部提醒廣大中小學生家長,學生學籍全國統一、終身唯一、籍隨人走,無論公辦還是民辦,不漏一校一生。學籍制度嚴肅,學籍管理嚴格,不允許重復建籍,不允許學校接收無學籍和不轉學籍的學生。去年全國統一為中小學生建立電子學籍時,已經要求學校採集學生信息後必須打印採集表由家長確認。但抽查發現,仍然存在不為學生建立電子學籍或者學籍內容有誤的情況。廣大學生家長可以主動與學生就讀學校聯絡,確認學生電子學籍已經建立且有關信息特別是身份證號無誤。各學校有義務為學生家長提供查詢服務。同時,學生跨省轉學時,家長鬚向轉入學校提供姓名、身份證號、全國正式學籍號或臨時學籍號等信息,以便轉入學校發起網上轉學。其中,全國學籍號應請轉出學校查詢提供,轉出學校要積極配合。特別要提醒的是,跨省轉學必須使用全國學籍號,各地原來的學籍號不能用於跨省轉學。全國正式學籍號的編碼規則是:G+身份證號(對於有身份證號的學生)、J+按身份證號編碼規則生成的數字(6位學校所在地區劃碼+8位出生日期+3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對於沒有身份證號的學生);全國臨時學籍號的編碼規則是L+按身份證號編碼規則生成的數字(6位學校所在地區劃碼+8位出生日期+4位隨機碼),都是19位。教育部已為進入中央系統的所有學生配發了全國正式學籍號或臨時學籍號。 

責任編輯: 郭曉婷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